色男一時「性」起 掏鳥「磨蹭」國中生女友下體

示意圖。(達志影像)

26歲陳姓男子,去年認識14歲國中女生,成爲男女朋友,女生因此蹺課失聯學校遂通知女生母親,女生母親找到女兒,追問女兒後發現陳男曾用性器官磨蹭女兒的下體,女生母親氣得報警提告。臺北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陳男。

檢警調查,陳男與14歲國中女生爲男女朋友,去年9月中旬,陳接她放學後,一時「性」起,將她帶往陳男阿嬤住處房間內,想與女友發生性關係,但女生拒絕後,陳男只好以自己的性器官緊貼在女生大腿內側、外陰部等處磨蹭泄慾。

女生在認識陳男後,即開始蹺課,不去學校上學,去年9月26日學校發現女生未到校上課,遂通知女生母親,女生母親除報警外,並前往陳男住處找回女兒。

事後,女生母親追問女生,到底有無與陳男發生性關係?女生答稱沒有,但承認陳男曾以性器官磨蹭她的大腿內側、外陰部,女生母親聞言氣憤提告陳男性侵。檢察官偵辦後,依對未成年女子猥褻罪起訴陳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