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權分工非分立 林鄭說法延燒

9月1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會見媒體時表示,香港沒有三權分立。(中新社

(設計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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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權分立」爭議持續延燒。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律師湯家驊昨表示,對香港三權分立的爭執無謂,香港非政治主體權力來自中央,在憲制安排上沒有三權分立,但在內部治權上有某程度的權力分隔和互相制衡,惟不可延伸至國家層面。港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陳文敏則說,特首的說法是文字遊戲,有意將中央地方關係與三權分立混淆。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和教育局長楊潤雄日前聲稱,香港並無三權分立,說法與兩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部分官員有矛盾。參與起草《基本法》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表示,「三權分立」字眼上不準確,容易產生誤解,根據《基本法》的權力分配,特首和行政機關的權力較司法權和立法權爲重,三權並非鼎立和完全無關係。

大律師言 仍有制衡功能

湯家驊在電臺節目指出,重點不應聚焦在「分立」,而是制衡功能,香港迴歸以來,三權做到互相制衡。他稱,香港不會因林鄭說三權沒有分立,而突然失去權力分隔,亦不會因爲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說有三權分立而改變憲制秩序

湯家驊說,香港目前處於政治敏感時刻,相信中央認爲討論獨立政體的三權分立不恰當,亦擔心標籤性的說話影響「一國兩制」獨立性。但他指,不認同教育局長剔除有關課題,強調正是有誤解才需要教育,而非「將課題掃落牀下」。

教授批港府 玩文字遊戲

陳文敏認爲,林鄭月娥的說法似在玩「文字遊戲」,當林鄭認爲三權分工、互相制衡,各自不可越俎代庖時,即屬「三權分立」。他指出,特首要向中央負責,與三權分立無關,三權分立是指一個制度下權力的分佈與制衡,不是指大陸與香港兩個制度之間的權力分佈,林鄭有所誤解。

陳文敏說,不知道林鄭強調的行政主導所指爲何,在三權分立之下,政策的制訂與執行由行政機關負責,但不是將特首或行政機關凌駕於立法和司法兩個機關之上,這樣會違反法治或三權分立,情況令人擔心,質疑當局想改變一些觀念,迎合大陸政治觀念。

立法會主席樑君彥稱,立法會仍按《基本法》辦事當中就行政、立法和司法在不同章節已清楚說明職能。行政、立法和司法各司其職、互相制衡及監察,這個互動一直都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