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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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政策

□本報記者 王晨

昨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在日前召開的三門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換屆暨第六屆一次全體會議上,通過了《三門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部分貸款和提取政策的建議》。下一階段,我市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政策將有所調整,目前正在進行系統測試及完善操作指南,預計6月份正式上線實施。

PART 1

購買首套房或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最高可貸50萬元

記者瞭解到,本次我市公積金政策調整的內容涵蓋貸款和提取兩方面。

我市將放寬“商轉公”業務購房年限限制。由原政策調整爲,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不含異地繳存職工),10年以內(含10年)在本市行政區域購買自住住房(以《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發證日期爲準)申請商業住房貸款,且符合我市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相關規定的,可以申請辦理商轉公業務,貸款年限以商業住房貸款剩餘年限爲準。

記者瞭解到,我市個人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提高至50萬元的階段性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但爲儘可能減輕購房職工的資金壓力,我市將繼續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調整後政策爲,購買首套房或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限額爲50萬元,購買二套房或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爲首套房或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的90%。

貸款政策還包括取消異地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限制。調整後,實行異地貸款,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到本行政區域內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可向三門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可貸額度與我市繳存職工可貸額度計算方法相同。

PART 2

提高多子女家庭、高層次人才貸款額度

據瞭解,爲有效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羣體解決住房問題,將加大對新市民、青年人及有住房需求羣衆的資金支持力度,調整貸款額度計算公式中的倍數,提高貸款可貸額度。

原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爲: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賬戶餘額+配偶公積金賬戶餘額)×15倍×繳存係數(賬戶餘額不足一萬元的按一萬元計算);繳存時間(月)與繳存時間係數對照如下:6≤繳存時間≤12,繳存時間係數爲0.5;12<繳存時間≤24,繳存時間係數爲0.7;24<繳存時間≤36,繳存時間係數爲0.8;36<繳存時間≤48,繳存時間係數爲1.0;48<繳存時間≤60,繳存時間係數爲1.2;60<繳存時間,繳存時間係數爲1.5。最高額不超過公積金貸款限額。

現調整爲:貸款額度=(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20倍×繳存係數(賬戶餘額不足一萬元的按一萬元計算),原繳存係數不變。

同時,提高多子女家庭貸款額度政策,依法生育、撫育多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家庭,在我市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爲60萬元,購買二套房或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爲54萬元。

此外,還將提高高層次人才貸款額度,由原政策調整爲,經我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包括經認定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在我市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貸款額度不受繳存年限和繳存餘額的限制,在月還款額不超過家庭月收入50%的前提下,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爲60萬元,購買二套房或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爲54萬元。

PART 3

有租房需求的已婚職工

提取額度提高至每年18000元

記者瞭解到,此次關於住房公積金提取方面調整的內容包括3個方面。

首先,將取消購房提取房屋所在地限制。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提供3年之內經有關部門備案的《合同信息備案摘要》或《不動產權證書》、購房發票或契稅完稅證明等相關手續。

其次,爲使更多繳存人充分使用住房公積金,我市還將提高購房提取頻次。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同一套住房憑3年內經有關部門備案的《合同信息備案摘要》或《不動產權證》,每年可以提取1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支付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提取後賬戶餘額至少保留1元。

另外,爲加快建立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解決住房問題,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我市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積,將加大對新市民、青年人及有租房需求羣衆的資金支持力度,提高租房提取額度和頻次。現調整爲,支付租賃自住住房房租的,繳存職工及其配偶在自然年度內每月可申請提取一次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餘額,單身職工提取額度由每年4800元提高至每年9600元,已婚職工以家庭爲單位,提取額度由每年9600元提高至每年18000元。

來源:黃河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