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臺在選舉期間單獨邀黃國昌,中選會開罰。(圖/記者李鍾泉攝)
記者賴映秀/臺北報導
中選會4月26日開會,針對三立新聞臺於1月6日單獨邀請候選人黃國昌上節目,決議開罰新臺幣20萬元,同時節目引用PTT民調,中選會開罰三立及其代表人各新臺幣100萬元罰鍰,共計中選會對三立開罰220萬元。
中選會指出,民衆檢舉三立新聞臺2016年1月6日下午8點49分播放的「新臺灣加油」節目,只邀請黃國昌、未邀請同選區候選人李慶華,違反《公職選罷法》第49條第3項規定,「邀請候選人蔘加節目,應公平公正處理,不得無正當理由差別待遇」。
同時,《選罷法》第53條第2項規定,投票日前10天不得報導、散佈、評論或引述民調資料,因此共計開罰2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