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報六保證掐僵兩岸

美國在臺協會(AIT)解密對臺軍售電報。(資料照)

美國在臺協會(AIT)與美國國務院亞太助卿史達偉隔海重提1982年《八一七公報》簽定前,雷根總統的《對臺六項保證備忘錄》。早在2016年5月,美國已將雷根的「六項保證」訴諸書面文字,並經國會通過成爲一項不具法律效力的提案。正值中美軍事衝突加劇,蔡英文擔憂擦槍走火之際,美國舊調重提六項保證,目的何在?

雷根的對臺六項保證包括:一、並未同意設定終止對臺軍售的日期。二、未同意就對臺軍售前徵詢中華人民共和國意見。三、不會在臺灣北京之間擔任斡旋角色。四、未同意修訂《臺灣關係法》。五、未改變關於臺灣主權立場。六、不會對臺施壓,要求臺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這六項保證實爲《上海公報》、《建交公報》與《八一七公報》對「一中原則」以及兩岸關係的補充說明,不宜單獨詮釋。

關於一中原則,《上海公報》中,美國認知到(acknowledge),臺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爲只有一箇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到了《建交公報》,美國承認(recognize)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等到《八一七公報》時,美國除了首次強調將逐步減少對臺軍售之外,還表示無意侵犯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無意干涉中國的內政,也無意執行「兩個中國」或「一中一臺」政策。美國的一中原則,至此底定

綜觀三公報和六項保證,長期以來美國對華政策的最高指導原則便是:「不統、不獨、不武」及「維持現狀」。試看六項保證中的第3項與第6項。

第3項「不會在臺灣與北京之間擔任斡旋角色」。保證出爐當時,美國不信中共有能力武統臺灣,也不認爲戰爭會成爲兩岸問題選項。因此這項保證意味着,即使兩岸主動要求彼此和談,美也不介入。和談既是和平統一的必經之路,美國不擔任調人、不介入和談,豈不是消極反對兩岸和平統一了?那麼,萬一兩岸爆發戰爭,美國會不會擔任調人呢?六項保證未提,但換位思考,兩岸果真爆發戰爭,「首戰即終戰」,必然是中共戰略首選,避免美國反悔藉詞斡旋,以致夜長夢多,統一大業橫生枝節。

第6項「不會對臺施壓,要求臺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很是關鍵意思是,除非臺灣自己願意談判,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任何談判建議,美國一概不會從中促成。因爲,美國很清楚,一旦兩岸和談,且談判結果有利於兩岸的統一時,美國苦心經營的第一島鏈防禦線形同出現破口,大不利於美國在亞太地區整體利益。換言之,臺美斷交時蔣經國「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三不政策,正中美國人的下懷,也正因爲如此,馬英九「不統、不獨、不武」的兩岸政策,剛開始是符合美國的整體戰略目標和利益的;等到兩岸簽署了23項協議,關係越形融洽時,美國驚覺和平而趨近統合的兩岸勢將動搖美國全球霸主地位,對中對臺政策因而來了個180度的向後轉,重啓「新冷戰」。

撫今思昔,三公報六項保證掐住了兩岸關係的脖子,好不得、壞不得,不能統、不能獨,未嘗不是獨立自主的主權國家的悲哀!(作者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