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推動首套房“認房不認貸”,大城市購房成本或降低!
8月25日,新華社報道稱,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推動落實購買首套房貸款“認房不用認貸”政策措施。
《通知》明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此項政策作爲政策工具,納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選用。
新華社援引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同志介紹,此項政策將使更多購房人能夠享受首套房貸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優惠,有助於降低居民購房成本,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發文稱,此次政策的核心內容是,推動落實購買首套房貸款“認房不用認貸”政策措施。這一點也呼應了此前7月份住建部企業座談會上提及的“落實好個人住房貸款認房不用認貸”的政策導向,此次三部門出臺政策,明確定調,對於後續各地房地產政策的開展具有非常好的指導價值。
“過去若是執行了認房又認貸政策,部分購房者在其他城市或老家有過購房貸款記錄,所以在大城市購置首套房,其可能購房成本就比較高。但是按照現在的政策,其實其也可以享受到首套房的認購成本。所以對於此類特殊的“首套購房者”,其後續在大城市的購房置業成本也可以快速降低。”
嚴躍進表示,市場對於當前政策的優化呼聲非常高,尤其是會集中在此類大城市的政策上。預計一線城市在8月底至9月初也會陸續出臺新的房貸政策,即取消原來的認房又認貸政策,而改爲認房不認貸政策。當前政策出臺,對於大城市信貸政策的調整、房貸政策的優化、購房成本的降低等都有非常直接的影響。
除此以外,爲繼續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條件,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關於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公告指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佔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