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車手違法代操期貨 吸金2千萬遭判刑

業餘賽車手王芃迪沒有期貨交易證照,卻招攬、代操期貨及選擇權不法獲利逾2千萬元,遭臺北地院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刑。(黃捷攝)

業餘賽車手王芃迪沒有期貨交易證照,卻自2015年起招攬親友車友投資,由他代操期貨及選擇權,不法獲利超過2千萬元,連他的女友也受害,因而遭檢方起訴。臺北地院審結,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王3年4月徒刑,沒收犯罪所得。王還私下挪用友人投資款50萬元,另遭依侵佔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王芃迪曾數度躍上新聞版面,他2016年間在國道上與人逼車競速車輛雙雙翻覆,去年還被爆料,積欠新店住處25萬元的裝潢費,爭議不斷。

判決指出,王芃迪自2015年9月起,與葉姓被害人等人約定代操期貨或選擇權,每月給予3%至8%不等的報酬,其餘獲利則歸自己所有;他另於2017年間與「國票綜合證券」的陳姓員工籤立「資產管理代操委任契約風險預告書」,替陳操作期貨或選擇權。

其中,王芃迪的林姓女友也被王慫恿,保證每月獲利16.67%,因而砸錢投資期貨,但最後損失慘重;王另於2018年4月3日向徐姓友人宣稱可投資轉手畫作,1周內獲利10%,但拿到50萬元投資款後隨即侵佔入己,挪爲其他投資使用。

法院審理期間,王芃迪認罪,合議庭認定,王芃迪共計取得代操本金2595萬8702元、美金1萬7000元,部分已返還被害人,不法獲利共2445萬8702元及美金1萬7000元,以及另外侵佔的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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