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僑學校隨機砍日籍婦6刀 男子精神分裂獲判無罪
▲臺北市吳男在日僑學校持刀隨機傷人,但因精神分裂獲判無罪。(示意圖/達志影像/非本文當事人)
臺北市吳姓男子2013年1月14日持水果刀,在日僑學校隨機刺殺接小孩的日籍婦女,造成她頭、肩、臂、背4處刀傷,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但高等法院11月25日判決,日籍婦受傷部位均不致命,顯示吳男僅應該當傷害罪,而且他領有中度精神疾病之身心障礙證明,根本不能辨識其行爲違法,因此駁回上訴,判決無罪。
法院審理期間囑託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鬆德院區鑑定被告精神狀態,確認吳男爲精神分裂症患者,雖長期接受治療,仍無法緩解嚴重的幻覺干擾中,以至於在系統化妄想下,認爲自己所受困擾均系美國政府所爲,終因嚴重幻聽合併政治妄想,出現隨機殺人之行爲,在被警方逮補後,仍堅信自己的行爲是政治事件。
吳男向法院證稱,他30歲左右開始有幻聽、精神分裂、憂鬱症等精神症狀,並認定長年干擾他的幻聽聲音,是來自美國人所發明的機器,所以他本來要殺的是美國人;那聲音逼他殺人已經有好多年了,但有時它會求饒,有時會耍賴,他不想再與之搏鬥,所以纔會動手。法院認爲,吳男病情嚴重,應判無罪,但因有再犯之虞,再判他須接受監護5年治療。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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