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料老闆懷疑妻子外遇勒斃她 再拿生魚片刀砍「小王」...下場出爐

日本料理店周姓老闆懷疑妻子外遇,在新北市中和住處用毛巾勒斃她,再拿生魚片刀砍殺林姓「小王」,一審依殺人等罪判16年徒刑,二審改判15年8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周(63歲)多次目擊妻子(60歲)與林姓男子(55歲)走在一塊,懷疑妻子有出軌,夫妻爲此多次口角;周2022年7月9日凌晨因覺得妻子欺騙他,用毛巾勒斃服用安眠藥熟睡的妻子,他上午9時回店面拿生魚片刀,再跑到林位於永和的住處樓下,打電話找林談判。

周見對方否認與妻子交往,憤而持生魚片刀刺林的腹部,林閃開並奪下他的生魚片刀,周趁隙逃跑後到警局投案;周坦承殺妻並砍傷林,但否認有殺林的意圖,稱有用報紙包住刀刃,只是要給對方一點教訓,但檢方不採信,認爲他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一審認爲周只因妻子外遇就殺人,對林行兇的意圖也很明顯,且他經營日本料理店豈會不知生魚片刀鋒利,且週一再責怪婚姻遭破壞,一審認爲他性情暴戾、不知殺妻讓婚姻無法回覆,判他16年徒刑。

二審開訊問庭時,周表示他希望交保,因他沒有逃亡之虞,「我是不會跑的啦」,希望可以和家人聯絡;周的律師曾說,周的日本料理店租約尚未終止,國稅局也持續寄送繳稅通知,但周人在看守所無法處理,讓他覺得很困擾。

二審審理後仍維持判殺人罪14年,但殺人未遂罪撤銷改判爲5年2月,應執行刑略減爲15年8月,較一審少了4個月;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爲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而定讞。

周姓日本料理店老闆殺害妻子後,帶着生魚片刀找林姓「小王」報復,最高法院依殺人等罪判15年8月徒刑定讞。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