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回臺不熟悉左駕 男擦撞他車還落跑
▲男剛從日本返臺不熟左駕,開車路邊停車竟擦撞停在路邊車輛。(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記者李忠憲/臺中報導邱姓男子因長期在日本工作,近日返臺,疑似不習慣左駕,他日前開車要停車時,竟擦撞路邊的小車車保杆,撞出一個大凹洞還落跑,陳姓車主發現氣呼呼報警,直說:「才停2分鐘就被撞凹,真倒楣!」警方表示,邱男到案稱願意賠償,依法肇事若無人受傷,駕駛人也不得離開現場,警方將針對逃逸行爲依規定舉發。
▲遭擦撞小車保杆被撞出一個大凹洞,車主氣炸。(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擦撞車輛逃逸的駕駛到案辯稱,他因爲不熟左駕纔會釀禍。(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陳姓男子7月22日下午到第三分局交通分隊報案稱,他20日上午將愛車停在路邊後去上班,剛剛去開車時發現,愛車的左前保險桿竟被撞凹出一個大洞,不知誰撞了就跑,實在太可惡,憤而報警並去土地公廟擲筊,希望能揪出肇事者。
警方協助調閱現場監視器,發現是1輛白色小客車,在迴轉時不慎擦撞。陳男才發現,愛車在他停好後2分鐘就被撞凹,直呼有夠倒楣。
警方表示,從監視器畫面可看出,這輛白色小客車正要停在遭撞車的前面,但轉入時右後車門不慎擦撞。該車發現擦撞到,迴轉停到對向的路邊,駕駛下車還檢查自己愛車手損情況後,就步行離開。
肇事的35歲邱姓駕駛到案後表示,他長期在日本工作,近日剛從日本回國,因爲日本車是右邊駕駛,國內是左邊駕駛,他還不習慣,纔會不小心去撞到路邊的車輛。他撞上後因不知道該如何處理,纔會離開現場。
第三分局交通分隊長蔡興邦表示,邱姓駕駛開車時擦撞他車,事故後沒有依規定處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至3個月。肇事雖無人受傷,邱姓駕駛仍不得離開現場,逃逸行爲將依規定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