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蛇集團借船載偷渡客 叩關高雄遭海巡截獲
去年4月人蛇集團載着26名越南籍偷渡客企圖從高雄登陸,遭海巡人員即時在外海攔截。高雄地檢署偵結後,將借船的陳姓男子等6名涉案人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陳姓男子前年9月駕駛「金順滿壹號」漁船,載運36名越南籍偷渡客企圖從墾丁搶灘遭查獲,遭屏東地院判6月、得易科罰金並予以緩刑。去年4月陳男竟把船借給人蛇集團,載着26名越南籍偷渡客企圖從高雄登陸,遭海巡人員即時在外海攔截。高雄地檢署偵結後,將借船的陳姓男子等6名涉案人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起訴。
前年9月,陳男駕駛「金順滿壹號」漁船靠近墾丁附近海域,直接讓36名越南籍偷渡客跳海搶灘,衆人一上岸便四處逃竄。海巡會同警方在現場埋伏,眼見時機成熟,當場在沙灘上進行追逐大戰,最後在礁岩及防風林內逮獲一干偷渡客,但仍有少數人逃逸,迄今仍有1人下落不明。
當時陳男供稱,收了20萬元的報酬負責出海接運偷渡客,檢方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起訴,屏東地院認爲陳男無前科且有悔意,判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15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
該次輕判當時引發爭論,屏東地院特地對此說明,強調協助偷渡者,若發生意外或有虐待的不人道情事,纔會從重論處。
果不其然,陳男事後把船借給從事偷渡事業的債主陳姓男子,借船的陳男找來林姓男子開船,還另外找到2名船員幫手,去年4月11日從屏東東港出海,兩天後的傍晚,在公海上接駁26名越南籍偷渡客後,企圖直接從高雄上岸,最後在高雄港外海8浬處遭海巡人員查獲。
檢方查出,借船的陳男與衆人議定,只要成功載運1名偷渡客來臺,林男能分紅2萬元、其餘船員可分紅5000元。該集團事前曾特地開船到後壁湖漁港測試性能,還刻意多次開船出海釣魚,製造活動紀錄,避免海巡人員起疑。
陳男供稱,積欠借船的陳男債務,雙方約定借船抵債。檢方查出他曾涉犯多起偷渡越南人來臺的案件,還害3名越南人溺斃,遭判8年2月,目前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中。檢方偵結後,將借船的陳男等相關涉案人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