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借船載偷渡客 人蛇集團遭逮

去年4月人蛇集團載着26名越南籍偷渡客企圖從高雄登陸,遭海巡人員即時在外海攔截。高雄地檢署偵結後,將借船的陳姓男子等6名涉案人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陳姓船長前年9月駕駛「金順滿壹號」漁船,載運36名越南籍偷渡客從墾丁搶灘失敗,遭屏東地院判6月、得易科罰金並予以緩刑。去年4月陳男竟把船借給人蛇集團,載着26名越南籍偷渡客企圖從高雄登陸,遭海巡人員在外海攔截。高雄地檢署偵結後,將借船的陳男等6名涉案人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起訴。

前年9月,陳男駕駛「金順滿壹號」漁船靠近墾丁附近海域,直接讓36名越南籍偷渡客跳海搶灘,海巡人員會同警方早在現場埋伏,雙方在沙灘上進行追逐大戰,最後有35名偷渡客落網,1人在逃。陳男爲此遭屏東地院判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15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

該次輕判當時引發爭論,屏東地院特地對此說明,強調協助偷渡者,若發生意外或有虐待的不人道情事,纔會從重論處。

果不其然,陳男事後把船借給從事偷渡事業的債主陳姓男子,去年4月11日,借船的陳男找來林姓男子開船,還另外找到2名船員從屏東東港出海。2天后,在公海上接駁26名越南籍偷渡客,企圖從高雄上岸,結果在高雄港外海8浬處遭海巡查獲。

檢方查出,陳男與借船的陳男約定「借船抵債」,借船的陳男再與衆人議定,只要成功載運1名偷渡客來臺,林男能分紅2萬元、其餘船員可分紅5000元。該集團事前曾特地開船到後壁湖漁港測試性能,還刻意多次開船出海釣魚,製造活動紀錄,避免海巡人員起疑。檢方偵結後,將借船的陳男等相關涉案人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