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盧正案冤獄 監委盼提非常上訴

監委王美玉(右)、高涌誠(左)16日開記者會,認定死刑犯盧正案是冤獄,並函請法務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因憲法法庭正審理死刑是否違憲,調查結果也一併函請參酌。(實習攝影記者徐翊呈攝)

憲法法庭最晚9月將宣判死刑是否違憲,監察院16日突公佈調查報告,認定死刑犯盧正案是冤獄,並函請法務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監委高涌誠更直言,死刑執行有極大爭議,司法曾經冤枉過人、錯誤執行,因此將資料送憲法法庭,盼死刑釋憲宣判時顧及冤案可能性。

盧正案源於1997年男子盧正遭控擄人、殺人,盧正受到31小時訊問,自白又翻供,最終仍死刑定讞,並於2000年9月7日執行死刑。監委高涌誠指出,透過死刑相關卷宗,書記官記載,盧正至最後一刻都強調是冤枉的,甚至欲咬舌自盡。

另外,監察院也透過諮詢各界專家,列出三大科學證據,包括以豬屍模擬死亡後屍體變化,與判決記載棄屍時間不符,兇器比對不符,以及盧正自白書心理鑑定結果「認爲自白的真實性低」。

監委王美玉強調,這三大科學證據皆與原判決記載內容有極大差異,因此是「冤獄」可能性高。高涌誠、王美玉調查完備後,於6月20日函請法務部轉所屬研議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

高涌誠表示,死刑執行有大爭議,憲法法庭死刑違憲宣判在即,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8月時同意將相關調查意見送給憲法法庭。他說,司法曾經冤枉過人,曾經錯誤執行,憲法法庭應該要參考冤案的可能性。

媒體詢問調查報告是否刻意選在憲法法庭宣判前提出?高涌誠說此案已調查很久,2020年時就曾針對證物不保存提出調查報告,家屬又再來請求,希望請專家釐清當時疑點,纔有這次後續調查。高說,希望憲法法庭可以理解到,冤案不可能不會發生,死刑釋憲案應該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