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問|購買新房後無法辦理房產證,原因何在?

河北的劉先生前年購買了一套新房,今年年中,在他向開發商提交了相關的房產證資料後,開發商仍未在約定期限內辦理權屬證書,導致他的房屋產權證遲遲拿不到。劉先生想知道的是,有哪些原因會導致房產證辦不下來呢?

解答:

對此,我愛我家專業人士指出,導致不能辦理房產證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類:一是五證不全,“五證”包括《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五證”齊全是開發商銷售房產的前提,缺少任何一個證,都無法辦理不動產權證。

二是房屋驗收不合格。根據我國相關規定要求,建築工程只有驗收合格後,才能交付購房者使用。房屋建成後,如果驗收不過關,說明其存在質量上的問題,這種情況也是無法辦理產權證的。

三是房子被抵押或查封。比如,開發商在施工的過程中,由於資金困難把工程抵押給銀行以換取貸款,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想要賣房,就必須先對房源進行解押,否則購房者後期也無法辦理產權證。

四是開發商違規建房。比如有的開發商爲了多獲利,在原本申請的房屋建築上違規加建幾層,或擅自改變土地用途,這也會導致交房後業主拿不到房產證。

除此之外,未繳納契稅、購買了小產權房等情況,也會導致購房者無法辦理房產證。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