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亂市議員佈局國民黨狂開鍘31人 林冠勳酒駕停權6個月

林冠勳遭停權6個月。(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合一大選進入倒數階段國民黨中央考覈紀律委員會12日上午召開委員會議,對於臺北市桃園市臺中市高雄市等31人違紀參選議員區長,分別祭出撤銷黨籍開除黨籍處分;另外,前臺北市議員參選人林冠勳則因爲酒駕事件除了退出臺北市市議員選舉,也遭停權6個月。

市議員佈局遭擾亂,國民黨狂開鍘了31人,其中臺北市部分王致雅王振鴻伍大辰林婕麗陳婕宣、鄭建炘、顏羣晃龔偉綸8人都遭開除黨籍;林冠勳則是因爲酒駕,遭停權六個月;桃園市李雲強堅持參選龜山區市議員與劉祐龍都被開除黨籍,李國安則是撤銷黨籍。

臺中市部分則撤銷吳宜昌阮啓平、林國佑、林學冠、柯貞竹廖國銘、賴同一、賴裕銘先生等8位黨籍,黃復興系統支持的律師徐瑄灃雖然民調結果未贏過現任議員,但仍堅持參選,也遭開除黨籍。

高雄市部分也有劉馨正、羅章福遭開除黨籍,尤嘉聖、何堅心、餘聖明、李有財、李俊德、周佳錚林民傑洪秀錦陳善慧多達9位被撤銷黨籍。

根據國民黨新版黨章規定,撤銷黨籍得3年纔可申請回復,處分較爲嚴格的開除黨籍,則需6年,且申請回復必須要一年之後,才能參加黨內初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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