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員工超時工作 統聯累犯8次挨罰80萬
統聯客運因使勞工超時工作累犯達到8次,遭新北市勞工局重罰80萬元。(新北市勞工局提供/陳慰慈新北傳真)
新北市勞工局20日公佈今年第1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就業服務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規定的僱主名單,共有347家業者違規,開罰逾2000萬,其中統聯客運因使勞工超時工作,已累犯8次,因此遭加重裁罰80萬元。
針對勞基法違規情形,勞工局指出,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爲嚴重有96家;其次未全額給付勞工工資及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各有49家;至於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則有46家。
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爲普遍有86家;至於違反就服法部分,因對勞工年齡歧視而遭開罰有1家。另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未依法給付資遣費有2家。違規僱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僱主查詢」專區供民衆查詢。
勞工局指出,統聯客運因使勞工超時工作,已是第8次違反同一規定,且該公司僱用勞工人數達1500人,因此遭加重裁罰80萬元。指南客運因「使勞工超時工作」及「未依規定給予勞工休息時間」,甚至有使勞工月延長工時達132小時,違反單月延長工時46小時法定上限,且這次已分別是第6次及第3次違反同一規定,因此合計遭重罰62萬元。至於紙盒印刷製造業美正紙器公司,因未足額給予勞工加班費及使勞工超時工作,亦重罰40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爲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2020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爲上市、櫃公司,將加重裁罰金額20%,呼籲僱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