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媽骨灰入家廟就打死」 兒到母逝都沒往來仍要討遺產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劉姓老太太生前將鉅額存款、存摺及印章交由兒子小女兒保管,後來二兒子在處理後事時發現弟妹多次大額提領存款,氣得提告要求回覆繼承權;不過,劉男的弟妹指稱,二哥早些年就曾告誡子女,日後絕對不準讓母親牌位骨灰劉氏家廟,否則就要打死他們。高等法院法官認爲劉母生前就已經分配好存款,劉男沒有理由主張恢復繼承權,日前判他敗訴。

▲劉男拒絕讓母親的牌位入祖祠。(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劉男指控,母親在2011年將畢生積蓄和存摺、印章都交由弟妹保管,有需要生活費纔會請他們代領,最後於2015年11月去世;而他在處理繼承的事情時發現母親的帳戶曾被多次大額提領,加一加總計有520萬,遠遠超過住院所需醫療費,明顯是弟妹私自提領,侵害到他原本應該分得的130萬遺產

不過,法官調查發現,劉男在2011年1月曾給妹妹寫信,內容提到,「當初妳們的所作所爲、所決定的事,希望妳們能夠有始有終完成,人既然已帶走,請好好照顧她吧!暫時不聯絡,換取一輩子的安寧。」而當時劉母就是看不慣他需索無度,還常常借錢不還,纔會把房子賣掉改搬到桃園,並把智能不足的大兒子接過去一起住。

▲劉母生前曾感嘆,明明生了4個孩子卻像是隻有3個。(示意圖/本報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單從信的內容就可以發現,劉男對母親搬走一事沒有不捨或悔悟之心,反而充滿怨恨及不滿,就連稱呼也只都用「她」字代替,最後一句話更是直接表明有棄養的意思。從那時候起劉男確實就與母親斷絕往來,直到人往生也沒有踏進過母親家一步;他的弟妹甚至證稱,二哥曾警告兒子,「日後絕不準讓奶奶的牌位、骨灰入劉氏家廟,否則打死你。」

劉母生前就曾感嘆說,自己這輩子雖然生了4個孩子,實際上卻只有3名子女。法官認爲,劉母的意思十分明顯,去世前也將遺產分配好了,「她不覺得劉男是自己的兒子,既然不是當然就與她無關,也不得繼承她的財產。」加上劉的弟妹也沒有假冒他的名義繼承,因此沒有侵害也沒有回覆繼承權的問題,日前判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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