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翁啓惠赴美出席學會 蔡易餘籲以責付取代限制出境
中研院前院長翁啓惠因涉浩鼎案被限制出境,6月將無法前往美國芝加哥參加美國腫瘤學會(ASCO)會議。民進黨立委蔡易餘18日表示,翁啓惠的司法案件還在調查中,且很配合調查,沒有傳喚不到的情況,此情況恐影響臺灣生技產業發展,因此他呼籲,檢方應採「責付」方式取代限制出境,他本人願意以同鄉身份責付取代。
蔡易餘說明,由於6月3日的美國腫瘤學會十分具有權威性,該會邀翁啓惠報告,對於臺灣生技產業可能是跨出重要一步,因此希望士林地檢署以責付取代限制出境。他指出,司法上替代羈押的方式有三個,包括具保、限制出境及責付,具保就是錢保,責付則是所謂的人保,以個人身分擔保。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15條規定,羈押之被告,得不命具保而責付於得爲其輔佐人之人或該管區域內其他適當之人,停止羈押。
他認爲,翁啓惠不曾排斥司法調查,士林地檢已經傳喚兩次以上,翁啓惠涉嫌內線交易的部分均配合調查,翁啓惠也將當時中研院技轉給浩鼎公司的狀況進行詳實的說明,案情也不向特定媒體所謂有升高的跡象。司法調查不應左右臺灣生技產業整體發展,因此呼籲士林地檢署對於翁啓惠的強制處份多予斟酌。
不過,蔡易餘也坦承,自己還未與翁啓惠聯繫,但自告奮勇認爲,士林地檢可將翁啓惠責付給自己,甚至笑說自己若不夠份量,還可聯繫嘉義縣長張花冠相挺。
至於翁啓惠會不會責付後出境就不返國?蔡易餘說,若是如此,他當然要負連帶責任,但他相信翁啓惠不是這樣的人。
蔡易餘稍後也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中詢問此事,法務部檢察司司長林邦樑迴應,翁啓惠的學術貢獻大家有目共睹,但翁在此案有無涉案,士林地檢署正在偵辦中,法務部對個案不介入。他強調,檢方應該是有勘酌所有券證的情形,法務部不是特別清楚個案,「這不是我的權責,無法說yes還是no,這還是要由個案檢察官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