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了!新光金1股換0.6022臺新金 更名「臺新新光金控」

▲新光金說明「新新並」事宜。(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楊絡懸/臺北報導

臺新金控與新光金控22日分別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以換股方式進行合併,以每0.6022股普通股換得新光金控1股普通股;每1股特別股換得新光金控1股特別股。臺新金控爲存續公司,新光金控爲消滅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將更名爲「臺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併案臺新金控將發行新股予新光金控全體股東,取得新光金控流通在外之全部股權;臺新金控以每0.6022股普通股換得新光金控1股普通股;每1股特別股換得新光金控1股特別股。雙方董事會今日也通過將於10月9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提請股東通過本合併案,並將於取得相關主管機關覈准後訂定合併基準日。

雙方合併後總資產規模將晉升爲臺灣第4大金控公司,合併市值有望進入臺灣證交所上市公司市值排行前20名,厚實資本市場籌資能力。雙方業務互補、綜效顯著。銀行、保險及證券規模及市佔率將顯著提升,爲客戶提供更多元、更豐富的產品選擇與服務體驗,進而成爲政府所推動“讓臺灣成爲「亞洲金融科技中心」及「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一大助力。

雙方公司長期均重視員工權益,合併後將全數留用新光金控之經理人及員工。雙方管理層將協力帶領公司進入下一階段的成長,共創公司榮景與股東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