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疾呼 F股應訂日出條款
原是政策大力推動的F公司來臺上市案,突然出現急轉彎,不但讓F公司上市無望,更讓積極配命政策的證交所、櫃買中心、券商、會計師等大嘆無奈。
券商建議,要緊縮IPO(股票初次上市)門檻應有預告期,並訂定新政策實施的「日出條款」。
F股上市櫃審議主要是分由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把關,但如今政策突然轉變,讓這些把關者也不免私下抱怨「政策朝令夕改,說關就關,已向主管機關分析各種利弊得失,但溝通還是沒有獲得認同,讓大家都覺得很悶」。
券商表示,過去F公司來臺上市,對於陸資是採取「負面表列」,就是陸資持股不得超過30%,所以很多公司就會透過轉爲外國人身分,而這樣的方式,過去一直都被主管機關認可的;但現在卻要變成「正面表列」,也就是說,F公司不但陸資持股不得超過30%,且必須是臺商。
券商強調,要F公司的經營者轉換國籍,是嚴肅而慎重的規畫,不應視爲投機或鑽漏洞,如此,對外國人身分有差別對待並不適當,尤其是亞洲各國交易所都力圖國際化,無一不向中國企業招手,臺灣不應背道而馳。
券商大聲疾呼,政策要緊縮IPO門檻,應有一 段時間的預告期,因爲一家公司要進行IPO相關規畫及重組整頓,透常要費時1~3年,尤其F股企業因涉及控股架構、租稅規劃及大額股權交易事項,對企業及股東影響大,政策突然改變,恐將引起F公司與券商及會計師等國際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