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健康峰會羅馬宣言
新華社羅馬5月21日電
我們,二十國集團和各國領導人、國際和區域組織負責人於2021年5月21日在羅馬舉行全球健康峰會,分享應對仍在全球肆虐的新冠肺炎疫情的經驗,歡迎該領域開展的相關工作及預備會各項舉措,今天:
重申新冠肺炎疫情是一場前所未有的全球健康和社會經濟危機,對脆弱羣體,對婦女、女童和兒童,以及對一線工作人員和老年人造成尤爲嚴重的直接和間接影響。在所有國家都能控制住疫情之前,疫情不會結束。因此,大規模、全球性、安全、有效和公平的疫苗接種加以其他適當的公共衛生措施,以及恢復強勁、可持續、平衡和包容增長仍是首要任務。
表達對逝去生命的哀悼,並對醫護和所有一線工作人員在應對疫情中發揮的關鍵努力表示感謝。
歡迎世界衛生組織將2021年定爲“衛生和照護工作者年”,並重申全力支持世衛組織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和更廣泛全球健康議程中發揮領導和協調作用。
強調在以實現初級衛生保健爲中心的全民健康覆蓋、“同一健康”、防範和韌性等全球衛生方面的持續投資即爲對全球公共產品的廣泛社會性和宏觀經濟的投入,不作爲將付出沉重代價。
認識到疫情對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SDG)進程產生嚴重負面影響。我們重申致力於實現該目標,更加努力推進疫後重建(如2020年9月11日聯合國大會決議所述),致力於遵守《國際衛生條例》。上述努力將有助於增強韌性、增進全球健康福祉。
強調迫切需要加大努力,包括通過公共、私營部門和多邊領域形成合力,促進全球及時、公平地獲得安全、有效和可負擔的新冠肺炎工具(疫苗、治療、診斷和個人防護裝備,以下簡稱“工具”)。憶及2020年3月26日舉行的二十國集團特別峰會,認識到有必要通過加強衛生體系來支持上述努力。
認識到將新冠肺炎疫苗作爲公共產品進行廣泛接種的作用,我們重申支持該領域所有合作,特別是“全球合作加速開發、生產、公平獲取新冠肺炎防控新工具”倡議(ACT-A)。強調需彌補“倡議”資金缺口,以幫助其履行職責。我們注意到開展全面戰略審議的意願,在此基礎上可能調整和延長授權至2022年底。強調支持全球共享安全、有效、高質量、可負擔的疫苗,包括在國內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同ACT-A疫苗支柱“新冠肺炎疫苗實施計劃”(COVAX)開展合作。歡迎2021年6月舉行“新冠肺炎疫苗預先市場採購承諾機制”(COVAX AMC)峰會,並注意到“公平獲取新冠肺炎工具憲章”。
注意到支持COVAX生產特別行動組的ACT-A疫苗生產工作組,該工作組由世衛組織、流行病防範創新聯盟(CEPI)、全球疫苗免疫聯盟(GAVI)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主導,包含世界貿易組織(WTO)和藥品專利池等合作伙伴。我們確認支持增強供應鏈、提高全球疫苗產能和多元化努力,包括通過分擔風險等方式提供生產疫苗所需材料,並歡迎世衛組織啓動的疫苗技術轉移中心。我們要求工作組和行動組於10月羅馬峰會上向二十國集團領導人及時報告進展情況。世貿組織和其他國際利益攸關方和組織將根據其宗旨和決策規則,就如何在當前危機中改善公平獲取工具問題爲該報告提供信息。
讚賞新冠肺炎疫苗在一年內實現安全和有效接種方面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強調應繼續投資研究和創新,包括多邊機制和其他合作努力,以進一步加快開發安全、有效工具。
強調同所有相關公共和私營夥伴展開迅速合作、以增加工具的公平供應和獲取的重要性。短期方案包括:分享現有產品,包括通過“新冠肺炎疫苗實施計劃”分享疫苗;產能多樣化;查明和解決生產中的瓶頸;促進整個價值鏈的貿易和透明度;通過合作和擴大現有產能,提高產能利用和全球分配的效率,包括在“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協定)及2001年TRIPS協定與公共健康多哈宣言框架下持續努力;推動使用知識產權自願授權協議、技術和技術訣竅自主轉讓及共同商定的專利池等工具。
歡迎對突發衛生事件防範和應對的高層政治領導,注意到在世衛組織框架下涉及大流行病預防和防範的潛在國際工具或協議的建議,以及世衛組織、世界動物衛生組織、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和各方通過“同一健康高級別專家小組”爲更好實施“同一健康”所作的努力。
除上述聲明外,鑑於當前疫情形勢,我們在以下方面制定了原則和指導性承諾,爲當前和未來的全球衛生行動提供自願導向,以支持對有效衛生系統能力的融資、建設和維持以及全民健康覆蓋,改善對當前疫情和未來潛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早期預警、預防、檢測、協調應對、韌性和恢復能力。
這些相互促進的原則再次確認我們承諾促進全球團結、公平和多邊合作,實現有效治理,以人爲本加強防範及有效應對,在科學及證據基礎上制定政策,建立信任,並促進爲全球健康進行持續融資。
羅馬宣言原則
我們承諾在10月於羅馬舉行的二十國集團峰會等平臺推動以下原則及其指導的行動取得切實進展,並請所有利益攸關方在即將召開的世界衛生大會和其他相關場合考慮以下原則。我們將:
1.考慮到即將召開的世衛大會,以及近期和正在進行的評估進程,包括此前世衛大會授權的評估,支持並加強現有多邊衛生架構以防範、預防、檢測和應對疫情,其核心是有適當、可持續、可預測資金來源且有效運作的世衛組織。支持爲所有人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以及《人人享有健康生活和福祉全球行動計劃》等具體倡議,以更好支持各國加快實現健康相關的可持續發展目標,包括全民健康覆蓋。支持實現可持續、包容和有韌性復甦的目標,逐步推動人人享有可達到的最高健康標準的權利。
2.努力並更好支持全面實施、監測和遵守《國際衛生條例》,推動循證的、符合“同一健康”方針的跨部門措施的有效實施,以應對人類-動物-環境交匯及抗微生物藥物耐藥性帶來的風險和威脅,注意到相關國際組織在該領域的作用,鼓勵在與相關衛生組織商討後,推動出臺新的包括郵輪在內的航空和海上國際旅行公共健康指導方案。
3.採取全社會、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措施,包括國家和社區要素相互促進,推動政府最高層負起責任,以達到更好的防範、預防、檢測和應對。
4.推進多邊貿易體制,注意到世界貿易組織的核心作用,以及在全價值鏈中開放、韌性、多樣、安全、高效、可靠的全球供應鏈對突發衛生事件的重要性,包括疫苗生產原材料,及生產和獲取應對突發衛生事件的藥物、診斷、工具、醫療器械、非藥品物資和原材料。
5.借鑑ACT-A相關經驗,使人們能夠公平、及時、可負擔地在全球範圍內獲得高質量、安全和有效的預防、檢測和應對工具,以及非藥物措施、清潔水、環境衛生、個人衛生及(充足食物)營養,以及強健、包容和有韌性的衛生系統;並支持建立強有力的疫苗交付系統、增強對疫苗的信心並普及衛生知識。
6.支持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家加強專業能力建設,發展當地和區域工具生產能力,包括繼續對“新冠疫苗實施計劃”進行投入,以提高全球、區域和地方生產、處理和分配能力。進一步促進衛生技術利用及衛生系統數字化轉型。
7.發揮相關組織和平臺的協同作用,並基於其專業知識,推動以各方同意的條件開展數據共享、能力建設、許可協議和自願技術及經驗轉讓。
8.加大對現有疫情防範和預防架構的支持力度,針對疫苗可預防疾病推動公平疫苗接種,將上述疾病以及艾滋病、結核、瘧疾等其他傳染性疾病和非傳染性疾病納入監測和衛生計劃,作爲提供綜合服務的一部分,確保沒有人掉隊。
9.對全球衛生和照護工作者隊伍進行投入,通過包括世衛組織學院等世衛組織相關倡議在內的教育和培訓,提高其得到各國互認的專業能力,以實現更好的健康、加速發展、促進社會包容和性別平等的三重紅利。對社區衛生和衛生系統進行投入,讓所有國家享有更有力、有韌性、包容、高質量的衛生服務、持續護理能力、地方及家庭護理能力及公共衛生能力。對世衛組織領導的多邊機制進行投入,以提高對發展中國家和受危機影響國家的援助和應對能力。對衛生保健設施的水清潔和衛生條件進行投入,減少傳染風險,保障醫護人員安全。
10.對公共和動物衛生診斷實驗室進行投入,爲其提供包括基因組測序能力在內的充足資源、培訓機會和人力配備,在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夠按照適用法律、現有相關協議、法規和安排快速、安全地向國內外分享數據和樣本。
11.對進一步開發、加強和完善符合“同一健康”方針的可互操作的預警信息、監測和觸發系統進行投入。按照《國際衛生條例》相關規定,繼續努力提高潛在疫情暴發數據的監測和分析能力,包括快速、透明地進行跨部門和跨國界的信息和數據共享。
12.根據國家能力,對衛生系統工具和非藥物措施研究、開發和創新的國內、國際、多邊合作進行可預測、有效、充分的投入,同時從早期階段就開始考慮可擴展性、獲取和製造問題。
13.在可持續和公平恢復的前提下,統籌推進藥品和非藥品措施、應急響應(包括危機和行動中心的在線協調),以科學建議爲基礎對衛生健康、危機防範和應對以及政策制定進行投入。相關政策應有助於加速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解決造成緊急衛生事件的根本原因,包括貧困、結構性不平等、環境惡化等影響健康的社會因素,加強人力資源建設,加快綠色和數字轉型,促進共同繁榮。
14.支持和促進與當地社區、民間社會、一線工作者、弱勢羣體、婦女和其他社會組織以及所有其他利益攸關方進行有意義和包容的對話,抵制錯誤信息、虛假信息,以提高防範和應對措施的有效性。爲支持上述工作,應當將準確的信息、證據、不確定因素以及從新冠肺炎疫情和以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吸取的經驗教訓,以適應當地文化的方式及時向公衆傳遞,以提高治理和決策的透明度,爭取民衆信任。開展健康促進和影響健康的社會因素相關工作,以解決非傳染性疾病、心理健康、糧食與營養等其他關鍵健康問題,提高抵禦未來健康危機的整體能力,同時在處理危機時應注意採取年齡和性別敏感的應對方式。
15.建立強化的、精簡的、可持續的、可預測的融資機制,爲大流行病長期防範、預防、監測、應對和快速擴充醫療資源提供資金,能夠以協調、透明、合作的方式,並在強有力的問責和監督下,迅速調動私人和公共資金和資源。加強團結合作,特別是支持疫苗和其他物資生產供應,以及向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家提供資金用於疫苗採購。
16.通過採取混合融資,建立創新機制,綜合運用公共、私人和慈善部門以及國際金融機構資金等方式,努力確保上述融資機制有效運作。努力避免工作重複,強調各國需根據自身國情,主要通過國內資源爲履行《國際衛生條例》和國內研發能力提供資金,併爲那些不具備此能力的國家爭取支持。強調爲滿足中低收入國家融資需求進行多邊努力的重要性,包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提議的新增特別提款權分配方案、富有雄心的國際開發協會第20期增資,以及業經二十國集團核可的現有措施。歡迎多邊開發銀行和國際組織當前工作,並呼籲其在各自授權和預算範圍內加大努力,更好支持對衛生威脅的防範、預防、檢測、應對和控制,並加強相互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