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反避稅 KPMG教戰三不四要

KPMG安侯建業舉辦「2023稅務年會」,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副總經理張維欣(左起)、執業會計師林倚聰、會計師謝昌君、副營運長丁傳倫、營運長陳彩凰、執業會計師洪銘鴻、執業會計師丁英泰、執行副總林嘉彥及執行副總陳慧玲均一同與會剖析最新稅務趨勢。圖/KPMG安侯建業提供

全球大追稅時代來臨,爲協助企業因應國內外租稅法令變化,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日前舉辦「2023稅務年會」,針對境外公司運用效益及去留與否提出「三不四要」,另也剖析OECD國際稅改兩大支柱,教戰企業重塑國際稅務新思維。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營運長陳彩凰表示,2023稅務年會中分享的公司法、個人稅、企業稅、新時代稅務科技等議題,框架與過去差異不大,但本質上,每個項目都已發生劇烈質變,在國際趨勢、企業營運架構改變驅動下,稅務議題與時俱進,同時帶來挑戰與機會。

避免稅基被侵蝕

各國大追稅

過去跨國企業利用不同國家稅制間差異導致國內稅基侵蝕和利潤移轉(BEPS)影響世界各國稅收,每年因爲BEPS使各國損失100至2,400億美元收入,近年興起一波波全球反避稅浪潮。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洪銘鴻指出,境外無實際營運公司(俗稱租稅天堂)已面臨諸多如資訊揭露或實質課稅等風險,例如在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下,海外所得將提早課稅;導入金融帳戶資訊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準則(CRS)後,跨境資金資訊曝光風險增加,也使海外資產及所得課稅風險增加。

另外,各國對於經濟實質的要求愈來愈高,並強化資訊揭露,若被列入黑名單制裁,未來之交易、稅務及資金風險也將大爲增加。洪銘鴻建議企業,在評估無實際營運的境外公司運用效益及去留時,要考慮三不四要。

「三不」包含,第一,不建議繼續由境外公司接單保留利潤,否則恐違反境外公司經濟實質規定及實質課稅風險;第二,不建議於分配股利後保留過多未分配盈餘於境外控股公司;第三,不建議營利事業多層無目的之境外控股。

「四要」則包含,要重新定位功能及重組架構、要準備財報及思考評價方式、要評估境外資金運用方式及要評估CFC影響數及申報方式,始能儘量降低相關規定之衝擊。

臺灣自今年起實施CFC,洪銘鴻提醒,財政部陸續預告營利事業及個人CFC適用辦法修正草案,其中有關當年度盈餘計算方式,對於當年度稅負影響甚鉅,應特別留意。

最低稅負制將面臨

補繳補充稅壓力

此外,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副總經理張維欣則提到,OECD進行中的兩大支柱國際稅改,分別是爲了將符合條件跨國企業部分利潤的課稅權重新分配給市場租稅管轄區、規範各國租稅競爭及避免租,尤其第二支柱又稱全球最低稅負制,若集團經營所在租稅管轄區的有效稅率低於15%,則需計算和繳納補充稅。

臺灣爲接軌國際,財政部早先也發佈新聞說明正在研議短中長期措施,短期審慎評估調增我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AMT)營利事業基本稅額徵收率至15%之可行性及妥適性;中期將規劃是否導入符合國際標準之合格當地補充稅制(QDMTT);長期將視各國實施情形,適時評估導入全球最低稅負制(GMT)。

張維欣指出,一旦跨國企業集團所營運的國家或地區於2024年開始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企業將可能須於財務報表中額外揭露,且可能最快須於2026年6月30日前備妥並提交相關資訊申報表,考量有效稅率計算具備高度複雜性,建議受影響企業應儘早規劃、試算有效稅率,提早掌握可能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