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產批特教加給做半套 教育部:3種情況可全額支領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傑(右)等上午在立法院舉行「特教加給做半套,小校兼辦領不到」記者會。記者曾學仁/攝影
全教產今早召開記者會指出,各縣市兼任行政業務的特教老師,支領1800元特教加給的標準不一,導致有縣市特師兼辦輔導室行政業務,就不能領到全額。對此,教育部迴應,特師只要符合3種兼辦特教業務的情況,均可依規定支領全額特教加給。
過往特教老師如兼學校行政職會被扣減每月1800元的特教加給,今年行政院修法,讓兼特教相關業務的老師可支領全額。但全教產理事長林碩傑接獲投訴說各縣市作法不一,有些縣市教育局規定要是「特教組組長」才能支領全額,如果是兼辦如輔導室的行政業務就不行,呼籲教育部出面解決差別待遇的情況。
教育部指出,依據現行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規定,編制內特師同時兼任一般學校辦理特殊教育業務主管職務,可支給全額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資格認定方式有3種。首先是於處、室內設置特殊教育組的處、室主管,例如於輔導室內設置特殊教育組的輔導主任;再來是學校有設置資優教育組的組長。如果學校因員額編制無設置特教專責單位,是由輔導室或其他單位專責辦理特教業務,且主管爲特師兼任者,可依規定支領全額特教加給。
全教產今日指出,不同縣市設置特教組的標準不一,例如新竹縣市、臺中市、彰化縣等要3個以上的特教班才能設置特教組和特教組長,嘉義縣、花東是2個班以上。
教育部迴應表示,如學校因特教班級數未達設置特教組長的標準,而由其他單位專責辦理特教業務,只要符合前述第3點資格,也得依規定支領全額特教加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