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 抽菸累犯強制搬離社宅
桃園社宅禁菸,累犯3次即終止租賃契約。(桃園市政府提供/姜霏桃園傳真)
爲推動「無煙社宅」,桃園市住發處今年8月起嚴格執行社宅禁菸規定,凡在社宅範圍內包含室內及陽臺吸菸,經舉報並查證屬實者,累犯3次即終止租約,其中八德3號社宅某住戶多次抽菸遭鄰居檢舉,住發處1個多月前告知需搬離,並給予另覓租屋處緩衝期,該住戶25日正式終止租約並搬離,成爲全國首例因在社宅違規抽菸遭強制解約搬遷的案例。
2020年11月20日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曾提案,發起社會住宅範圍內全面禁菸,雖該案最終未通過提案及立法,但仍引發民衆討論,許多縣市也逐步自主實施,六都除了桃園市社宅住戶規約明確指出「全面禁菸」,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高雄市也有同樣規定,臺南市則尚無社宅。
桃園市住宅處表示,遭強制搬離的八德3號社宅住戶爲祖孫同住3房,因孫子多次被發現在室內開窗抽菸,遭鄰居錄影舉報,被警告多次後正式終止租約。另有21戶首次被舉報抽菸,都記10點,第2、第3次將各記30點,若累計違規達60點,一律終止社宅租約。
新北市住都中心經理林士森說,租賃契約及住戶管理規則明文規定,社宅基地範圍內含住戶住家及公共區域皆爲禁菸範圍,若經物管單位或住戶檢舉確認有抽菸事實,將依據管理規則記5點,記滿15點不能續約、滿30點終止租約,且新北社會局已公告社宅爲禁菸場所,違規屬實最高可罰1萬元。
高雄社宅也有禁菸規定,被查到1次就記10點,累計30點就終止契約強制退租,目前統計凱旋青樹有記點3件,尚無30點強制退租案;爲兼顧吸菸者權益,市府在社宅外圍空曠處另設吸菸區。臺北住都中心說,依現行租約規範,社宅含公共區域及租賃範圍內全部禁菸,只要有具體違約事證,每次扣5分,扣滿30分即解約,近1年吸菸被扣分的住戶共25起。
臺中市社宅住民生活管理公約自2023年3月納入禁菸規定,包含公共區域全面禁菸或室內、陽臺抽菸不得影響他人等,違者記10點,累計逾100點依約終止租約並強制搬離,且承租人及共同居住者3年內不得申請任何臺中市府興辦的社宅,實施至今共12件違規記點案,尚無「屢記不聽」須終止租約並強制搬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