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大陸首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法規 新疆率先出爐

大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批准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進條例」,這是全大陸首部這類法規。(圖/取自新疆自治區人大官網)

中共領導人近年在民族政策上強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共中央並推出相應的政策,而首部專門法規日前由新疆伊犁州訂定,規定了「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行爲規範。

根據新疆新聞網消息,近日經新疆自治區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查批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進條例」完成訂定,這是全國首部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地方性法規。

消息指出,這份條例全文共19條,當中有16條規定了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行爲規範」,也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經濟補助、環境優化、完善設施等措施,逐步推動構建「各民族互嵌式」的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

伊犁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江爾森.努爾阿西說,「一般法規草案經人大常委會會議兩次審議即交付表決,但該條例的出臺歷經三次審議才交付表決,這是很少見的,目的就是爲了更加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從伊犁實際出發,解決突出問題」。

公開資料顯示,中共高層近年在民族政策上強調「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三交」與「互嵌」。2021年8月的「中央民族工作會議」上,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強調,要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充分考慮不同民族、不同地區的實際,統籌城鄉建設佈局規劃和公共服務資源配置,完善政策舉措,營造環境氛圍,逐步實現各民族在空間、文化、經濟、社會、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

2023年10月28日,中共政治局集體學習上,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再次強調,要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以中華民族大團結促進中國式現代化。「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進程,必然是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的過程」。

具體政策上,他要求面向各族羣衆加強構建和運用「中華文化特徵、中華民族精神、中國國家形象的表達體系」,此外還要全面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國家統編教材。他並指出,要推進各民族人口「流動融居」,構建「互嵌式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

11月22日,大陸國家民委、文旅部、發改委聯合主辦「旅遊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計劃現場交流會」,會議強調,要深刻認識實施旅遊促「三交」計劃「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重要舉措,是構建互嵌式社會結構的有力抓手,是推動各民族共同走向現代化的重要途徑」。要求堅持促進交融導向,以增進中華民族共同性爲着眼點,不斷增強中華民族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