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 臺中警局長說話了

臺中市議員陳俞融、蕭隆澤、陳雅惠聯合質詢,建議臺中市警局試辦取消部分路段機車兩段式左轉規定。(林欣儀攝)

臺南市今年9月試辦取消部分路段機車兩段式左轉,臺中市是否跟進?市議員陳俞融等人質詢指出,臺中市警局取締機車違規情況以未兩段式左轉佔大宗,但相關交通事故造成的傷亡仍高,建議試辦取消部分路段兩段式左轉。警察局長李文章認爲,考量多車道路段若機車直接左轉易釀事故,仍建議保留兩段式左轉。

臺中市議會6日進行警消環衛業務質詢,市議員陳俞融、陳雅惠、蕭隆澤等人聯合質詢指出,警察局8月中執行「防制機車事故精實大執法」,共取締2萬5022件機車違規,其中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佔1萬4500件、闖紅燈有8921件,再看看去年取締機車未兩段式左轉的件數也有9955件。

陳俞融拿出數據說,去年全市機車交通事故導致死傷高達4萬7338人、今年1至8月增加至5萬10人,警察局針對機車執行的取締多針對未依兩段式左轉,卻沒真正降低事故死傷情況,警方也沒有科學依據可證明未依兩段式左轉會增加事故發生。

陳俞融強調,根據內政部的歷史統計資料,民國89年實施車種分流、91年強制兩段式左轉至今,機車事故從91年4615件到92年7482件、暴增1.6倍,顯示兩段式左轉與機車事故發生率應無直接關係,她建議迴歸正常道路設計與標線畫設,試辦取消兩段式左轉規定。

李文章表示,臺中市每件機車死傷事故,警察局都會分析統計,不只限於兩段式左轉、闖紅燈;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規定行駛,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

李文章說,每個路口車況不同,考量多車道路段,機車行駛於右側慢車道若直接左轉,可能與同向車輛或對向車輛碰撞而發生交通事故,部分路口仍須保留兩段式左轉設置必要,另行人專用時相號誌路口也必須配套機車兩段式,建議還是要兩段式左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