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約聘教師 抗爭任課權益

清大語言中心教師12日在學生聲援下,出面捍衛工作應有權利。(徐養齡攝)

約聘僱教師權益爭議在大學城持續延燒,清大語言中心多名教師,12日在學生聲援下出面陳情,抗議校方忽視其任課時數、升等、列席會議等權利,至今連新續聘都未收到,「根本看不到明天」,希望校方正視。

清大強調,語言中心約聘教師的聘約就如同其他勞僱契約,一定要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才得以簽定。將持續與約聘教師溝通,達成圓滿共識。

去年6月重回母校服務的黃姓助理教授激動說,原以爲重返熟悉校園工作能有全新開始,不料新主管在聘約上無預警刪除其升等權,今年新的續聘約也還沒收到,眼看學期將結束,他根本看不到未來,不知道明天還有沒有工作。

清大學生會、學生議會及臺灣高教工會等團體昨陪同約聘教師出面,對校方高分貝喊話,要求校方對約聘教師解聘、不續聘等問題,應透過三級教評會審議,另暑假休假權及升等、評鑑制度也應比照一般教師。

清大對此解釋,關於暑期開課部分,校方所有約聘人員的薪資及工作,皆包括全年學期及暑期,每年約開50門的小班制短期主題式英文寫作課程,爲滿足學生對課程的需求,語言中心擬於暑期增開短期主題式英文寫作課程,需要語文中心老師配合開課。

另就約聘教師評量,目前正研擬修訂的約聘教師續聘評量施行細則草案,教師可以自擇主要評量項目的佔比,如可自選「教學」佔總評量分數的50%、45%或40%,另兩項評量項目爲「服務」及「專業成長」。

針對約聘教師列席語言中心委員會的權益,清大表示,歡迎約聘教師參與教學相關討論,但應迴避有關聘任評鑑等人事議題。約聘升等部分,語言中心約聘教師仍有升等機會,但前提必須有缺額及通過評比,與長聘教師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