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朗丟作業”鬧劇落幕,誰該慚愧?

短評

4月12日晚,杭州警方發佈警情通報稱,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並接到網民舉報,有自媒體賬號在網絡發佈一則“在法國巴黎拾到小學生秦朗丟失的作業本”的視頻,涉嫌傳播網絡謠言。經查,爲吸粉引流,網民徐某某與同事薛某共同策劃、編造“拾到小學生秦朗丟失的作業本”系列視頻腳本,後網購寒假作業本,用手機自拍、製作相關視頻,並散播至多個網絡平臺,造成惡劣影響。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徐某某、薛某及二人所在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據最新消息,自媒體博主“Thurman貓一杯”多平臺賬號已被封禁。

“秦朗丟作業”事件當初有多火,現在涉事人員就有多狼狽。

其實,此事爆出之初,就遭到了不少質疑,但是包括徐某某粉絲在內的不少人想當然地認爲,以徐某某作爲擁有上千萬粉絲的網紅的身份,應該不至於置法律風險於不顧,公然造謠。事實證明,所謂利令智昏,流量乃至利益的誘惑,會讓法律意識淡薄的人忘乎所以,而這與其是不是大V毫無關係。

如果說,過去一些人造謠傳謠,往往基於獵奇心態,現在更多地直奔利益而去,儼然變成公司化運作,也因此形成了產業鏈。

近日,公安部公佈10起打擊整治網絡謠言違法犯罪典型案例。這些典型案例,大多都和“秦朗丟寒假作業”事件一樣,涉案者不是一個人在“戰鬥”。如江西男子王某江經營有5家MCN機構,共運營自媒體賬號842個,其長期組織公司人員選取熱點文章,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批量生成不實文章進行吸粉引流;上海10多名涉案人員長期在網上搜集熱點事件視頻、圖片進行惡意拼接,炮製形成新的“八卦”,創建收費“吃瓜羣”進行牟利,致使大量網絡謠言和侮辱誹謗信息長期傳播……

網絡謠言危害甚大,必須依法嚴厲打擊。而回溯此事,“秦朗丟作業”何以頻頻衝上熱搜,哪些力量在推波助瀾,也值得思考。

“秦朗丟作業”事件之所以引起大衆關注,固然有徐某某的粉絲的“功勞”,可以形成一波流量,但更離不開部分機構媒體的“助興”和網絡平臺的“臨門一腳”。試想一下,如果不是部分機構媒體緊跟着拿出圖文視頻等各種手段大肆報道,網絡平臺沒有頻頻將其送上熱搜,這一事件又怎麼會有如此之高的熱度?

徐某某的那些粉絲缺乏基本的判斷能力,也沒有足夠的資源去辨別真假,機構媒體乃至大名鼎鼎的網絡平臺,也沒有這種能力嗎?退一步論,即使“秦朗丟作業”不是擺拍,是一個真實的事件,是否值得這麼多媒體一哄而上?是否值得被更多人關注到,而需要被網絡平臺推到熱搜?

新聞史上有一個名詞叫“黃色新聞”。所謂“黃色新聞”,是指一種具有煽動性的、格調不高的新聞類型,通常不具備較大的社會價值,純粹是對大衆趣味的無底線迎合。央視評論此事時提醒,如今,在短視頻平臺上,一些內容膚淺卻有煽動性、博人眼球的“新黃色新聞”有日漸氾濫的趨勢。

扭轉這種趨勢,需要包括徐某某粉絲在內的受衆提升認知水平和辨別能力,但肩負更重要責任的顯然不是他們。互聯網時代,各類信息如同汪洋大海。呈現何種內容,倡導什麼價值,各大平臺要有相應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