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弟死了也不回來 拋棄家庭神隱16年!心碎女斬斷34年婚

親弟弟死了也不回來,不滿丈夫拋棄家庭神隱16年,人妻斬斷34年婚。(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與男子阿國(均化名)在1990年結婚,並育有2名子女。不料,阿國卻在2008年離家,長年對小萱及子女不聞不問,家中房貸等家庭生活開銷,均由小萱獨自負擔,阿國甚至在他親弟身故時仍未出面,喪葬事宜均由小萱代爲處理,隱忍16年後,小萱最終選擇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雙方的長子到庭證稱,與父親同住到他16歲,當時父母發生爭執,他和父親因而發生肢體衝突,父親此後便離家,之後曾回家過幾次,但再也沒有住在家裡過,而且最近一次回家已逾10年,父親離家後未再負擔過家中任何支出。

而雙方的長女則表示,父親是在她要升國中時離家,之後曾經有回來過,但沒有住在家裡,而父親離家後,夫母並無聯絡,因爲母親都聯絡不到他,而她是因爲先前有留存父親的電話,通訊軟體有自動加入父親的帳號,因此她有與父親聯絡上,但不知道父親住哪裡,先前見面時都是約在外面吃飯,不曾到過父親的住處。

法官審酌,阿國已經離家16年,迄今仍未返家共同生活,也未與小萱聯繫,依一般人的生活經驗,雙方婚姻已難期待修復,無法繼續共同生活,任何人均將喪失維持婚姻的意願。

法官認,雙方婚姻顯已生破綻而無回覆之希望,自無再強求維持婚姻之名,而無婚姻之實的必要。且就離婚事由觀之,應可歸責於阿國。因此,小萱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之規定,請求判決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有家暴事件請撥打113保護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