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力取締未禮讓行人 臺南女童被撞路口2小時開罰6件

臺南市警方從今天起執行1個月的「路口安全大執法」專案,在行人交通流量較大的路口,強力取締汽機車未禮讓行人。(洪榮志攝)

臺南市1名3歲女童日前行走班馬線不幸被汽車撞死,警方從今天起執行1個月的「路口安全大執法」專案,在行人交通流量較大的路口,強力取締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其中,光是在北區成功路、忠義路口女童車禍現場執行的取締勤務,2小時即開罰6件汽、機車未禮讓行人。

臺南市警局16個分局及交通大隊從今天起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專案 1 個月,針對於行人交通流量較大的學校、市場及觀光景點等路口,於交通尖峰時段加派警力執勤,嚴格取締車輛未禮讓行人違規。

上午8點到10點,警五分局及交大共出動24名警力,在北區12個路口執行交通大執法專案勤務;其中,在北區成功路、忠義路口執法2小時,共取締6件汽、機車未禮讓行人,汽車違規4件、機車違規2件。

警五分局長陳宇桓指出,立法院4月剛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加重汽機車駕駛不禮讓行人的罰則,從現行的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大幅提高爲3600元以上6000元以下,但因尚未正式公告施行,目前將仍依原法開罰,籲請汽機車駕駛人行經人行穿越道時,一定要減速慢行,並禮讓行人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