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機器人大軍4/避免斷了黃金右腳 廣達儘快接手技術人才
美國聯邦法院採信惠普專家證人Dr.Debra Aron意見,認爲惠普購買廣明光碟機時被多收1.76億美元,二審廣明被判賠3倍,扣除先前的和解金,爲4.39億美元。 (圖/報系資料庫)
「美國聯邦法院一審是事實論,調查有無違反的事實;事實認定後進入二審,講的是證據,二審時廣明仍談一審的事實,容易被法院認定『以拖代辯』。」吳盈德進一步分析,針對法律管轄權而言,臺灣《民法》402條規定「域外法律效力」,「也就是說,國外判決明確的,臺灣將會承認與執行。若主張美國法律效力不及臺灣,那就是真正忽略了美國是世界第一強權的勢力。此外,除了重罰,只要下一個不準銷售的命令,結果會怎麼樣也可想而知。」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法律研究員許祐寧則指出,廣明似乎沒有針對美國聯邦法院「在意的點」進行說明,尤其是郵件中被發現價格鎖在一定價位上,並在採購平臺討論價格的行爲,都足以被認定是合謀。「美國法律是鼓勵私人去提告『反托拉斯』的,以補充公權力不足。」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法律研究員許祐寧指出,美國《反托拉斯法》鼓勵私人提告,以彌補公權力執行的不足。(圖/許祐寧提供)
衆達國際法律事務所提醒,若外國企業對美國的商業市場,具有直接和實質性的影響時,美國的反托拉斯執法就會擴及美國境外。「惠普若依法索賠、執行廣明『資產移轉執行命令』,屆時任誰也攔不住。」
光電大廠「友達」2012年因面板價格涉及壟斷,被美國聯邦法院判罰5億美元(約新臺幣150億元),2位經理人也入監服刑。(圖/施嶽呈攝)
「現在廣明的動作與說法,是要穩定投資人的軍心。」一位研究《反托拉斯法》的分析師指出,「廣達集團若要切割廣明,務必得在最快時間內,接手廣明重要的核心技術,纔不會讓廣達集團的機器人軍團計劃受創。」一家上市公司法務長也認爲,廣達集團若能自己掌握佈局AI產業的機器人技術,就能把損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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