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駐菲代表性騷被彈劾 監委再質疑外交部「藐視函詢」

▲監察委員紀惠容。(圖/記者呂晏慈攝)

記者呂晏慈/臺北報導

駐菲律賓代表處前大使徐佩勇去年被爆任內性騷擾菲籍女秘書,甚至強吻脫衣,監察院今年5月全票通過彈劾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並糾正外交部。監察委員紀惠容今(3日)舉行記者會指出,監院去年4月函詢外交部時,外交部迴應無人申訴因此無法調查,但當時外交部已經知道了,否則爲何要把徐調回?是否有點藐視監院函詢?

糾正案文指出,2023年4月間外交部從國安系統得知徐佩勇疑涉職場性騷擾事件後,時任部長吳釗燮4月11日立即要求徐解職返臺,但之後外交部並未依規定採取糾正及補救措施。

糾正案文表示,監察院當時亦接獲陳情,內容明確指出徐佩勇對乙女有言語及肢體性騷擾行爲,駐菲律賓代表處相關人員也已知悉,因此在2023年4月27日函請外交部查明處理,外交部雖立即指示該駐處提出說明,但菲律賓駐處卻避重就輕,只陳報本案是徐佩勇有些言語上誤會造成乙女心有不悅;外交部則以未接獲申訴爲由,仍未啓動調查並採取糾正及補救措施。

糾正案文表示,直到2023年6月9日匿名人士在PTT爆料,甚至揭露被害人的姓名及照片,並經媒體引用報導,外交部始着手積極處置,確實有違失。紀惠容補充,外交部事發後迴應被害人尚未申訴,直到被害人申訴後,8月15日才決議性騷擾成立,不過,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不管當事人有沒有申訴,僱主知悉後均須進行調查、採取有效措施,使被性騷擾者免於受性騷。

紀惠容指出,本案爆發後,外交部雖陸續辦理宣導及教育訓練,處理此案的陳秘書也有參與,卻毫無自省檢討,在監察院詢問時還強辯:「當妳有聽到時,馬上就跑去跟當事人直接面對面地談論嗎?」、「請問法令有寫得很清楚要馬上立即啓動調查程序嗎?」、「是不是在當天晚上馬上就要跟當事人講:『對不起,妳是不是被性騷擾了?』」她說,這凸顯外交部的宣導及教育訓練成效不足,也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