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校副主任樓文卿淪共諜 高院更二審重判17年徒刑

空軍官校飛行訓練指揮部前上校副指揮官葛季賢、前中校副主任樓文卿,遭控在服役期間被大陸解放軍上尉鎮小江吸收,蒐集我空軍戰機操演等敏感資訊,臺北地檢署2017年依陸海空軍刑法泄密罪嫌起訴兩人,臺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今依通敵罪判樓文卿17年徒刑、褫奪公權10年並沒收4千美元,葛無罪。

本件高院前審、更一審時兩人都無罪,但最高法院兩度撤銷發回。

1990年7月間,空軍派出2架偵察機飛往大陸浙江路橋機場進行空中偵照,新竹空軍聯隊派出4架戰鬥機護航,結果在臺海上空遭遇大陸殲八戰機攔截,險些爆發空戰。葛季賢是4名戰鬥護航機飛官之一,事後被稱「空戰英豪」。

鎮小江共諜案在2015年爆發後,空軍官校以葛遭受刑事調查,不能勝任工作爲由將他資遣。葛否認替鎮在臺發展組織,曾向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檢方查出,鎮小江15年前以香港居民身分,假借經商名義來臺發展共諜組織,利用招待出國、送禮、餽贈美金等方式,陸續吸收退役軍官泄漏軍事機密,層級最高是前陸軍馬防部少將指揮官許乃權,最高法院依違反國安法判許判2年10月徒刑、鎮4年徒刑定讞。

檢方追查,葛季賢、樓文卿有意退伍後赴大陸發展,2009至2012年間,兩人被昔日袍澤、因案被通緝的空軍前中校劉其儒招待至國外旅遊,再由大陸情治人員出面設宴款待、吸收,要兩人返臺發展共諜組織。

不過高院前審、更一審都認爲兩人犯罪罪證不足,判無罪。因最高法院又撤銷更一審判決、發回更審,高院更二審原定5月16日宣判,因仍有疑點待釐清,決定再開言詞辯論庭,詎料樓文卿由無罪逆轉改重判17年徒刑。

前中校副主任樓文卿捲入鎮小江共諜案,臺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今依通敵罪判樓17年徒刑,褫奪公權10年並沒收4千美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