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刑事局副局長任詐團顧問 雲檢起訴多人
雲林地檢署偵辦詐騙集團,追查出虛擬貨幣交易所、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涉及詐欺、洗錢,前刑事警察局莊姓副局長擔任詐騙集團顧問,涉及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罪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今天發佈新聞稿提到,檢察官黃薇潔去年追查民衆遭詐團詐騙案,陸續破獲車手集團、人頭門號卡商,及某電訊公司製作俗稱「黑莓卡」販售予詐騙集團等不法組織集團。
電訊公司陳姓負責人(33歲)今年3月12日經雲林地院裁定羈押迄今,潘姓男子另案在押中,檢方諭令莊姓前副局長(68歲)新臺幣60萬元交保,另江姓、史姓和黃姓律師等3人以32萬元到12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全案日前業經偵查終結,總計查獲陳姓負責人共22人,分別以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等罪提起公訴。
檢方發現,陳姓負責人自2021年9月間成立以實施詐術爲手段、持續性及牟利性且具結構性的詐欺集團,負責詐欺集團內不法金流洗錢事宜,爲順利進行洗錢事宜以親友等人名義在國內及國外設立29間人頭公司,並申請金融帳號,作爲洗錢的第3、4層帳戶。
經調查,陳姓負責人爲將不法金流洗白及隱匿,將錢先匯入會計事務所潘男的公司,並全數購買泰達幣後,再存入陳姓負責人指定的虛擬帳戶錢包內;然因大量金流導致潘男的公司部分款項遭銀行圈存,潘男在2022年2月間以每個月6萬元聘莊姓副局長爲公司顧問,解除遭銀行圈存的款項及規避檢警查緝。
檢方表示,電訊公司從2022年7月起多次遭到搜索,且相關人員涉刑事案件衆多,陳姓負責人先聘莊姓副局長的兒子擔任該公司顧問,2023年7月以每月顧問費5萬元聘任莊姓副局長,幫忙處理相關刑事案件事宜。
此外,陳姓負責人2022年3月聘請江姓律師的律師事務所負責處理旗下人員遭檢警查緝相關法律事務,並安排另2名律師爲落網車手、帳戶人頭、公司帳戶人頭辯護,提供僞造證據給檢警機關調查,誤導刑案偵辦,並泄漏相關偵查內容給陳姓負責人,讓他得以規避檢警查緝。
檢方今年3月再次搜索電訊公司,扣得不法贓款現金200多萬元及泰達幣6萬多枚,另陳姓負責人所支配金融帳戶內的不法贓款金流從2021年11月至2023年11月間多達4億4000多萬元;虛擬錢包帳戶2023至2024年1月間泰達幣金流,經換算現金多達7億2000多萬元。
爲徹底剝奪詐騙集團的犯罪所得,雲林地檢署將請法院一併宣告沒收。同時檢察官爲保全犯罪所得,已扣押電信公司名下建物1棟及土地2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