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臺鹼安順戴奧辛國賠案 中石化聲明上訴到底
▲中石化公司質疑臺南市政府召開整治監督及居民照護專案會議,刻意招集當地居民,且在未告知議程變更情況下,設計拍照呼口號要中石化不要上訴。(圖/中石化提供)
中石化指出,針對前臺鹼安順廠區整治污染進度,18日上午臺南市政府召開整治監督及居民照護專案會議,市府卻刻意招集當地居民,且在未告知議程變更情況下,設計拍照呼口號要中石化不要上訴,當場讓中石化代表十分尷尬。
中石化指出,面對市府要居民放棄對經濟部上訴,黃煥彰教授以及戴奧辛自救會會長林吉進都公開反對,林吉進說始作俑者是經濟部,爲什麼市府企圖搓掉受害居民的聲音,要對經濟部上訴到底。
鹿耳社區發展協會專案經理蔡登進說經濟部欠居民道歉,絕不能因爲二審判決就讓經濟部脫身。由於地方上盛傳只要不對經濟部上訴,年底就可以拿到中石化的賠償金,對於這樣的傳聞,中石化無奈的說尊重居民上訴與否的意願,也質疑這樣謠言,恐怕是有心人士刻意逼企業乖乖就範,因此公開闢謠指出國賠案未到終局判決前,絕對不可能支付任何賠償金,因中石化非實質污染行爲人,基於公司治理與股東權益,將會上訴到底。中石化指出,二審法院僅僅以「經濟部並非各該環保事項之中央主管機關」爲由,駁回國賠請求,根本是偏離事件背後的真正原因,當監察院以經濟部未恪盡監督之責,認爲公務人員違法失職並據此糾正經濟部,二審承審法官卻完全漠視監委所做的調查與國家最高監察機關的糾正,讓人民難以接受。經濟部在民國70年底時即已知悉海水貯水池中的魚類受到嚴重的污染,卻未對當地居民提出任何警告,也沒有采取任何管制措施,而是緊急命令臺鹼安順廠關廠併入由中油公司持股96.6%的中石化公司。中石化在被迫合併後,對污染嚴重性毫無所知,民國80年轉民營後,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中油公司又陸續出脫中石化持股,企圖迴避整治責任,致使民營化的中石化成爲該案唯一賠償者,對中石化實屬不公。2008年戴奧辛自救會居民原對臺南市政府、經濟部以及中石化三方提告,2015年受害居民在市府屢次協調下允諾,代居民向經濟部及中石化施壓求償後,居民撤告,如今二審法官將所有賠償責任均丟給民營企業中石化,讓人覺得這是官官相護上下其手,讓企業淪爲主管機關、公務人員失職違法的犧牲品,當外界把所有矛頭都指向民營化的企業時,有誰聽見從未在當地製造、生產或從中獲利,被迫概括承受這項歷史的共業的企業聲音?所謂的環境正義?難道只是拿18多萬名股東的權益來爲主管機關失職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