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臺積電女廁偷窺 惡男瞎扯:我是跨性別者要化妝!法官怒打臉
警方查出,盧男曾在臺鐵新左營車站2樓女廁、公共女廁,以及車站公廁多處犯案。示意畫面。(圖/報系資料照)
一名盧姓男子去年傍晚潛入位於臺南的臺積電女廁,利用手機鏡面反射,從隔間牆板下方伸出手機,偷窺兩名女員工如廁,落網後一度辯稱「我要變性,想知道變性後下面會變怎樣?」法院審理,一審判刑6月徒刑;盧男不服上訴,辦稱自己是跨性別者,當下不過想去女廁化妝,臺南高分院審理,認爲盧男偷窺意圖明確,駁回上訴。
判決指出,盧姓男子於2023年6月9日晚間,偷偷潛入進入臺南臺積電18廠2樓大廳女廁後,就在該處埋伏守候,隨後撞見一名女員工進入如廁,隨即持其手機自隔間牆板下方縫隙伸出,利用手機螢幕鏡面反射的原理,藉此偷窺該名女員工的私密處。
盧男得逞後,繼續埋伏在該隔間守候,接着又有一名女員工進入女廁隔間。他再以相同手法,窺視女方如廁狀況,過程中卻遭到對方抓包,並用力將手機踢開後狂奔出門,隨即通知公司保全人員,警方獲報趕抵,當場扣得盧男手機2支。
警方調查,盧男原來是偷窺累犯,曾在臺鐵新左營車站2樓女廁、公共女廁,以及車站公廁多處犯案。針對本案,盧男則辯稱,他想動變性手術,好奇動完手術的情形,而他爲此曾上網查詢,並向醫生領取關於女性私密部分的圖片,「因爲看圖片沒有真實性,所以想了解變性手術後私密部位之情形」。法官一審判處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對此,盧男不服上訴,改口稱自己是跨性別者,當天是要去廁所化妝,他在隔間上廁所,並將黑色包包放在地板,過程中卻不慎弄倒手機這才露了出來,堅決否認偷拍犯行。
法官審酌,盧男主張顯然與常情相違,且在女廁長達1小時,因此認爲他在女廁隔間內埋伏守候,有偷窺女性如廁動機,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