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監委嘆司法 像俄羅斯輪盤
浩鼎案,前中研院院長翁啓惠被控涉及貪污,一審將他判決無罪後,士林地檢署決定不上訴,因而全案定讞。前監察委員、法學教授李復旬痛批,以此案來看,頂新混油案,檢方卻執意上訴,檢方把一個被告拉上了訴訟程序,就像賭「俄羅斯輪盤手槍」般,這樣的司法制度能讓社會大衆信服嗎?
炒熱輿論 無疾而終
頂新案經檢方起訴後,彰化地院一審認爲,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在偵查中的供述前後反覆,且依卷存資料無法佐證其供詞,因檢方舉證不足,無法讓法官產生有罪的心證,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刑事法原則,將魏應充等人判無罪。
不過,檢方無視一審的無罪判決理由,堅持要對魏應充等人提上訴。李復甸批評,浩鼎股票案與頂新劣油案同樣在偵查期間鬧熱滾滾,社會輿論沸騰,何以同在一審無罪後,兩案有截然不同的發展?
李復甸說,檢察署轟轟烈烈地起訴,一審判決後又推給「無罪案件審查會」內部黑箱審議,以「我們沒有上訴會被判有罪的把握!」決定不上訴了;就像賭「俄羅斯輪盤手槍」般,沒有人算得準是滾燙的子彈射過太陽穴,還是沒裝子彈的空槍?
李復甸指出,前中研院院長翁啓惠一審被判決無罪,檢察官決定放棄上訴,從刑事案件無罪推定的理論而言,法院判決無罪,檢察官當然不能再上訴,不再對翁啓惠提起上訴是對的。但是,在起訴前刊諸媒體,言之鑿鑿的偵查過程究竟是怎麼回事?
標準有異 不同標準
李復甸質疑,浩鼎案是偵查組檢察官未及搜齊證據,匆促起訴嗎?還是蒞庭檢察官未能充分了解案情? 蒞庭檢察官怠忽陳訴起訴及言詞辯論? 更是檢辯雙方受到政治干預,辯論攻防留一手?連上訴都免了?所以,檢方應說清楚講明白,又是否在頂新案採不同標準?
李復甸也提醒檢察官及法官,儘管有絕大多數的司法官認真負責,但是從實務上觀察辦案確實有勤惰之別,檢察官濫權起訴、泄漏偵查秘密搏版面,甚至爭功諉過搶案起訴,這些失職的司法官恐遭送交職務法庭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