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國家錢不還2/賣菜致富逃漏稅遭罰1億4千萬元 遭管收堅稱沒錢擺爛拒繳

最強菜販傅越祥因欠稅近1.4億元遭執行署聲請管收1年多,今年9月才獲法院裁準管收。(圖/臺北分署提供)

金門縣議會議長莊良胞兄水池,11年前因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遭法務部裁罰5億1千多萬元,雖然行政執行署耗費1年半時間向法院聲請管未果,但這其實不是執行署聲請管收的最長紀錄新北新店區1名菜販,6年有6億多元的營業收入,卻因逃漏稅遭國稅局處罰,連稅帶罰近1億4千萬元,執行署耗時1年8個月,今年9月17日才獲法院裁準管收菜販。不過,菜販被管收後,還是堅稱沒錢,本月中即將獲釋。

本刊調查,今年50多歲的傅越祥是名菜販,結果在6年之內創造6億多的營業收入,但因爲逃漏稅遭國稅局連續處罰,連稅帶罰近1億4千萬元,可是傅拒不繳納,又被查出陸續匯出美金230萬元到國外,再輾轉匯回臺灣做爲日常生活費用。

執行署耗時1年8個月,今年9月17日才獲法院裁準管收傅越洋,不過,傅被管收後,還是堅稱沒錢,硬是撐過痛苦的牢獄管收日子,本月中即將獲釋。如果執行署有掌握新的事證,未來不排除對傅進行第二次管收。

相較於這名最強菜販,去年3月,1家管理顧問公司前任負責人管收案竟然在法院待近3年才被裁準,可是執行官上門卻找不到人執行,本刊調查,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追討中華世紀財務管理顧問公司積欠1億元營所稅及罰鍰,查出該公司前任負責人林銘將大筆資金轉匯外國帳戶,拒不繳納。

執行官將林通知到案說明時,林表示願意配合,提供房產擔保並辦理分期繳納,但最後都沒有兌現,臺北分署在2016年3月29日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林

法院審理此案時,林銘姿態很低,表示願意繳納欠款,搏取法官同情,駁回臺北分署聲請,臺北分署因而抗告,此案如同莊水池案展開近3年的旅程,從臺北地院到臺灣高等法院再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再一路發回下來,最後在去年3月27日,臺北地方法院第3次裁定,才裁準管收林,但林卻早已不知去向。

雖然,行政執行署對莊水池案、林銘案及最強菜販案聲請管收,時間長,效果又不彰。但不是所有的管收案件都是這樣,例如,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聲請管收商界名人孫道存,執行官盧秀虹向法院聲請管收,讓孫爲之膽寒,2小時就籌足1億2千萬元償還欠稅,傳爲一時美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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