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調查員扮股市禿鷹獲輕判1年半 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調查局爆發調查員當股市禿鷹,最高法院13日做出最新判決。(圖/翻攝自調查局官網)
調查局北機站前調查官楊肇忠,因投資股市虧損,竟利用職務之便,將偵辦行動泄漏給股市作手鄧福均,鄧男趁機放空羣聯電子獲利1104萬元,楊男則是趁搜索長虹建設時,放空長虹股票1張獲利1500元。楊男一審遭判3年2月,二審改輕判1年6月、另外再依泄密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將二審輕判的1年6月部分,撤銷發回更審。
全案因檢調單位2016年8月間,懷疑快閃記憶體(Nand Flash)IC控制晶片商羣聯電子,涉嫌作假帳、圖利等罪嫌,新竹地檢在股市收盤後指揮調查人員搜索羣聯及曜成、聯東、華威達等子公司。但搜索前,羣聯股票和認售權證卻大量被放空,還有股價下跌後回補獲利的異常狀況。
檢調單位深入查辦,發現股市作手鄧福均是主要做空獲利者,並追查出鄧福均消息來源竟是楊肇忠。經過追查後,發現楊男自2014年起因炒股大虧上千萬元,積欠親友900多萬債務。2015年8月間,他因辦案關係認識鄧男,並以公用電話陸續向鄧男借款110萬元。而在搜索當天,楊男支援搜索羣聯假帳案,在搜索前以LINE傳訊息通知鄧「不要碰IC設計」,鄧福鈞回問「不要碰聯?不要碰羣?」楊皆回覆「不方便說」,鄧追問「不要碰羣聯?」楊發訊提醒「不要碰就對了」。鄧隨即放空羣聯170張,大賺1104萬元。
另外檢調也查出,2016年6月8日,特偵組指揮北機站偵辦內湖購地弊案,楊執行搜索中信金總部時,得知將搜索長虹建設,他以手機下單賣出長虹股票1張,獲利1500元。因此檢方依照圖利、泄密、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楊、鄧二人。
一審將楊男判刑3年2月、鄧男判刑2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依照圖利罪,將楊男輕判1年6月,另外再依泄密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另外鄧男也獲得減輕,改判1年6月。泄密罪部分先行定讞,圖利罪部分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爲二審認爲楊男買進中信金股票部分不構成內線交易,但卻認爲相同手法買賣長虹股票成立內線交易,二者理由互相矛盾;另外就鄧男炒股所得1104萬部分,應宣告沒收或發還被害人,二審也漏未宣示。最高法院因此將全案撤銷,發回高院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