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重複申報薪資 應申請更正
官員表示,過去不少僱主會虛報暑期打工者薪資,國稅局也提供檢舉管道,民衆只要在被虛報薪資期間有在校就學、出國、服役、服刑、身心障礙、住院、遠地就醫或已於其他單位工作(如勞健保、薪資領取)等證明文件,即可採線上、國稅局臨櫃、檢舉逃漏稅信箱等管道採實名制檢舉,以維護自身權益。
隨近年民衆租稅意識擡頭,即使未必要繳稅,也多半會檢查去年自身綜合所得,不少民衆也常常發現遭高報薪資情況。
但官員指出,最近實務案件中,僱主虛報薪資情況有減少趨勢,近期多爲企業申報錯誤,像是員工薪資重複申報,或是誤植高階主管身分證字號爲基層員工。
舉例而言,曾有臺北市A公司申報各月員工薪資扣繳情況時,將高階主管C身分證字號登打爲基層員工B,將兩人身分證字號互換,導致年薪300萬元的C主管薪資跑到年薪60萬元的基層員工B帳上情況,B在申報綜所稅時發現薪資遭高報,因此向國稅局提出檢舉,稅局經查覈後認定爲公司會計人員疏失,要求該公司更正申報,而B、C各以正確所得資料繳稅。
國稅局表示,公司爲員工薪資扣繳單位,在申報扣繳憑單前,應詳細覈對,正確申報,以免影響所得人權益,若是申報錯誤情況,應向國稅局申請更正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