啓能中心爆包庇組長性侵4院生 監委11日申請自動調查
花蓮私立美崙啓能發展中心傳出性侵案件,且中心主任及部分老師疑知情不報,涉嫌包庇,導致多名院生遭性侵害持續多年。對此,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林雅鋒對該起事件表達高度關注,並於11日申請自動調查。
38歲的吳姓護理師去年7月到職,今年4月在幫忙院生洗澡時,聽到2名女院生說長期被張姓組長摸下體,甚至指侵得逞,於是自己蒐證並獲2名女院生同意後錄下口說的受害過程,5月2日將證據交由警方,並通報社會處。婦幼隊8名專責人員經過逐一清查,5月8日約談36名院生,社會處先要求張姓組長停職,2名女院生也先安置其他收容機構。
▲啓能中心爆性侵案。(圖/記者記者周宸亙攝。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警方調查發現,目前已經停職的張姓組長涉嫌在2013年至2016年間,對發展中心內的4名院生性侵、猥褻,4名院生年紀約在20至30歲之間,全案依照加重猥褻罪、依權勢性交等罪,5月21日已經將人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4名院生也已經受到保護安置。
不過,該中心主任及部分老師對此事疑似知情不報,涉嫌包庇,因此,王美玉、王幼玲、林雅鋒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們指出,該中心收容多名來自於弱勢家庭且需要長期照顧的身心障礙個案,發生性侵案件,中心卻未向主管機關通報,凸顯身心障礙者人身安全及保護預防機制出現問題;有關花蓮縣政府對於身心障礙機構的輔導管理,有無建立相關稽查機制並予落實?本件對身心障礙遭性侵害者之通報、防範及處置措施,有無人員違失責任?有無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相關規定?等疑義,均將深入調查。
監委們進一步表示,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以下簡稱CRPD)已於97年5月3日正式生效,我國並於103年8月20日公佈施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我國是人權國家,更應落實對這類個案的保護;監委將檢視花蓮縣政府對於身心障礙機構之管理問題,並檢討對於法令及上開公約的遵守,有無不足之處,以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