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期交所9月30日起調降退單百分比
期交所將調整臺股期貨、小型臺指期貨最近、次近月契約退單百分比爲1%,本調整將自108年9月30日起實施。
期交所動態價格穩定措施運作時,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之寬窄由退單點數決定,而退單點數計算關鍵在於退單百分比,現行臺股期貨、小型臺指期貨最近、次近月契約退單百分比爲2%,未來調降爲1%後,前揭契約退單點數計算方式改爲「最近加權指數收盤價×1%」,退單點數爲現行計算方式之一半,可望強化臺股期貨、小型臺指期貨最近、次近月契約價格穩定功能。
另臺股期貨、小型臺指期貨其他月份(包含第3近月及季月)契約、其他國內股價指數期貨單式月份及臺指選擇權退單百分比均維持現行2%標準,國內股價指數期貨跨月價差退單百分比維持現行1%標準。
期交所特別提醒交易人,動態價格穩定措施主要在降低盤中價格異常波動幅度,僅能提供一定範圍價格穩定,且盤中可能因市況放寬退單點數或因資訊異常暫停退單,交易人買賣交易時,仍應注意各類委託單功能與委託價格合理性,不宜完全依賴本措施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