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事故報告造假?家屬曝3疑點

臺北文明人權協會及普悠瑪事故協會昨召開記者會,質疑行政院普悠瑪事故調查報告竄改證據。記者周湘芸/攝影

二○一八年普悠瑪列車出軌意外,造成十八人死亡,二一五人受傷,臺北文明人權協會及普悠瑪事故協會昨天在事故滿五週年前夕舉行記者會,質疑行政院調查報告有三處造假,包括車輛臨界速度、翻車時間及事故車輛時速,喊話時任行政院長賴清德出來說清楚,盼行政院重啓調查。

交通部鐵道局強調,行政院調查報告與事故有關的重要因素,與運安會完成的補強報告概一致,普悠瑪事故案發後,宜蘭地檢署即查扣證物,相關內容絕無造假可能。

臺北文明人權協會理事長張凱鈞表示,行政院鐵路事故行政調查小組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發佈資料,跟家屬今年在法院拿到的資料內容不一樣。據行政院調查報告指出,普悠瑪車輛在事發當日下午四時四十九分廿七秒翻車,但法院資料顯示,四時四十九分廿七秒車輛根本還沒經過鐵橋,法官竟依行政院的報告判定司機有罪。

張凱鈞表示,行政院調查報告有三個說謊,一是稱車輛臨界速度爲時速一四一公里,但實際上是時速一四六點九公里纔會發生事故;二是稱車輛四時四十九分廿七秒翻車,但從法院調查資料來看,這個時間點的車輛根本還沒經過鐵橋;三是當時火車時速爲一四○公里,根本不是行政院調查所稱逼近臨界速度。

普悠瑪事故家屬範銘浚表示,行政院調查報告稱四時四十九分廿七秒時列車翻覆出軌,但家屬申請到的影片卻顯示,廿九秒時根本還沒通過電門架列車傾斜點,質疑行政院調查小組影片覆蓋時間,臺鐵局更否認行政院調查的行車紀錄器是由他們提供。

普悠瑪事故協會理事長董小羚也質疑,行政院調查報告上都有寫到列車翻覆的時間跟地點,但當初行政院公佈的行車紀錄器卻沒有任何時間跟日期。她感嘆,這起事故只要沒找出真相,對家屬來說就沒有結束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