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ATP「從驗收到操作都有缺失」 將追究承辦人刑責
▲普悠瑪翻覆案,檢察官將一併追究採購驗收人員是否涉及業務過失致死最罪。(圖爲資料照/記者柳名耕攝)
臺鐵普悠瑪列車6432次列車在2018年10月發生翻覆意外,釀成18死事故,臺北地檢署偵辦普悠瑪號上的ATP遠端監視系統採購疑涉不法案,認爲其中施工、驗收、監督等環節卻有缺失,但因ATP是列車翻覆的關鍵原因,經協調後,本案相關承辦人的刑責追究,將並同追究尤姓司機業務過失致死案的宜蘭地檢署偵辦。
▲普悠瑪翻覆案導致4四200多人輕重傷。(圖爲資料照/記者張君豪攝)
行政院事故調查小組日前公佈普悠瑪翻車原因,其中被視爲最關鍵的ATP的遠端監視系統部分,製造商日車公司曾坦承設計有疏失,ATP遠端監視功能用配線,並未連接到行車調度中心的無線電話系統。
而當初協助驗收的第三方獨立驗證單位勞氏公司,在又沒有發現問題,且沒有將ATP遠端監控系統列入驗收項目,臺鐵收到維修手冊,針對同一個東西,卻出現很多不同的用詞,也導致司機員、調度員在對話中有誤差,維修時也可能造成誤解錯誤。
臺北地檢署則在9日發佈新聞稿指出,經與調查局北機站、廉政署召開多次專案會議,根據相關卷證、證詞,ATP遠端監視系統的連結施工、臺鐵局驗收測試過程,乃至監督操作等各方面均存在缺失,但因偵辦翻車意外究責的宜蘭地檢署認爲,ATP遠端監視系統也是事故原因調查的重點,經協調後,北檢將採購驗收部分呈請高檢署,核轉檯灣宜蘭地方檢察署並同偵辦,追究相關人員是否要負業務過失致死等刑責。
檢廉調在本案中,共計調取相關標案採購驗收資料(含招標文件3宗、契約規範15宗、驗收紀錄7宗)、測試計劃書1件、測試程序書184件、監造檢驗報告11件、測試報告書856件、驗收測試錄影檔(存錄容量2TB硬碟2顆)、相關函文暨文件286件,並至調車廠、綜合調度所現地會勘,及傳訊65人次,勾稽清查50人次資金明細及大額通貨、外匯收支等資料計644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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