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實營區將設大旺夜市計劃 南市府審查決議駁回

臺南東區平實營區計劃開設數千坪大旺夜市,南市府決議駁回申請。(臺南市經發局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臺南市東區平實營區計劃開設數千坪大旺夜市,已經完成整地。(讀者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臺南市東區平實營區計劃開設數千坪大旺夜市,臺南市政府業者提出申請後,立即將該案移由各權管單位土地使用分區環境交通當地居民意見納入評估進行審查經查地點未於主管機關公告攤販設置地點範圍,決議駁回申請。

大旺夜市股東之一謝先生說,一切依法申請,在等待市府核發許可,今天聽說被駁回消息感覺很無奈,他也重申,大旺夜市迄今尚未招商也沒有對外收取任何費用,但外界耳語很多,整件計劃目前被迫宣告停擺。

經發局指出,平實營區設置夜市一案,月初已由秘書長召開跨局會議聽取權管單位意見,依臺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攤販應設置於主管機關公告地點,由於該地點經查未於主管機關公告爲攤販設置地點範圍,決議依法退回該案申請,呼籲有意前往該夜市的攤商,務必確認營業場所適法性,避免造成個人財損,得不償失。

臺南市政府表示,如未經許可設置集合攤販,依臺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負責人代表人將面臨1萬元到5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因此提醒業者,倘夜市未經覈准仍強行營業,市府絕不縱容。後續基於維護市民權益,市府將持續關注案地動態並進行稽查作業,如查有違規行爲,將立即由各權管單位依法論處,呼籲業者務必依法行事

臺南市政府重申,一切依法公平公正辦理,如有違規情事,即請各主管機關依程序查處,此外,市府也將再次請國防部針對此區土地加速開發,同時也應符合市民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