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陸對臺核發居住證 臺灣民衆恐被迫「選邊站」
▲北京對臺核發居住證,恐迫使兩岸民衆「選邊站」。(圖/Pixabay/合成圖)
大陸國務院宣佈,9月1日起實施《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以居住證取代身分證做法,既規避兩岸原有法律,爲港澳「一國一制」預作準備;從對臺工作角度看,大陸對臺胞核發居住證,臺灣社會恐掀起一場認同之爭,被迫「選邊站」。
值得關注的是,就該辦法是否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委會雖持觀望態度,若比照大陸「國民待遇」的戶籍認定成立,屆時是否會採封殺姿態,讓臺灣民衆「選邊站」,仍不得而知。
臺胞證與大陸身分證功能完全整合、證號同步至18碼等問題討論已久,但一直是隻聞樓梯響。陸方以「居住證」模式處理,一來措辭中性,再者可規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單一戶籍」規定,持證者亦可享有該地居民待遇,無論法制面、實用性皆有所兼顧。
▲臺灣民衆申辦居住證有無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委會仍在觀察。(圖/記者蔡浩祥攝)
有關居住證與臺胞證的差異,臺胞證定義上仍是旅行證件,針對往返兩岸的臺胞;居住證則爲在大陸工作、學習的臺胞提供便利,18碼設計幾乎與大陸居民身分證無縫接軌,無差別使用滿足了臺胞證在功能上的不足。
以統戰工作角度看,選擇「港澳臺」一起打包處理,主因是港澳臺在大陸屬「境外」,居住證取代身分證的做法,不排除爲港澳「一國兩制」逐漸轉變爲「一國一制」預作準備的考量。
▲國臺辦先是祭出31項惠臺措施,再到居住證核發,「操之在我」的對臺方針正逐步落實 。(圖/翻攝自人民網)
不難發現,蔡政府上臺後,北京「操之在我」的對臺方針正逐步落實,先是31項惠臺措施,再到居住證的核發,種種做法看來,不僅跨過蔡政府,也不再寄情於國民黨。
誠如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在美國的演說,北京正對臺軟硬兼施地推行「融臺政策」,透過自身發展機遇,對在大陸工作、學習的臺胞和臺灣民衆,形成一波波磁吸效應,如何應對北京單向「融臺潮」,得看蔡政府如何留才,臺灣民衆如何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