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刑大偵二隊隊長索賄遭訴 檢方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屏東縣刑大偵二隊長邱奕成向檢舉人索賄案,檢方6日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邱,並於8日移審。(翻攝畫面)
屏東縣刑大偵二隊長邱奕成向檢舉人索賄案,檢方6日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邱,並於8日移審。檢方強調,邱嫌在偵查期間顯有悔意,因此有建請法院,若邱在審理終結前仍坦認犯行,請依法替他減輕其刑。
起訴指出,邱奕成在2018年擔任內埔警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期間,利用職務向檢舉人索取2成的檢舉獎金,但該筆獎金80萬是在今年3月才覈撥,而此時邱嫌雖然已調升刑警大隊偵二隊隊長,但仍不忘向檢舉人索賄。
3月18日一早,邱嫌開車載檢舉人到屏東縣警局後,改駕駛偵防車載檢舉人到屏東地檢署領取支票,隨後到銀行兌現,而檢舉人也依照約定交給邱2成的檢舉獎金16萬元。
不過全程已遭廉政署南調組鎖定並蒐證,當邱嫌將檢舉人載回住處、獨自駕車回到警局時,馬上被幹員人贓俱獲,在車輛中查扣現金及相關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