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鄉長潘和源將入獄!「違反選罷法」解職:補選牽動縣長選舉
屏東新埤鄉長潘和源違反選罷法判刑確定解職,地方政壇人士指出,補選將相當激烈。(資料畫面)
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因違反選罷法,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潘確定將入獄。屏東縣府表示,待收到判決後將上籤解除潘和源職務並派代,由於其職缺剩餘任期大於2年,3個月內完成補選。地方政壇人士則指出,補選將成縣長暖身前哨戰。
不願具名地方政壇人士指出,先前長治鄉長補選,綠營從縣長、立委到議員、多位鄉長都出面力挺民進黨徵召的邱佳娟,仍然敗給前縣議員吳亮慶,綠營首戰嘗敗跡,對於新埤的補選,預料將投入更大的戰力資源,萬一一敗再敗,對慢慢接近的2026縣長及議員選舉很不利。
新埤鄉長潘和源今上午9點半出席新埤鄉綜合休閒公園改善動土典禮,當時判決尚未出爐,上午11時許判決消息出來後,中午接受媒體電話訪問表示,還不清楚,目前尚未收到判決結果,對此不便進行迴應。
判決指出,潘和源前年以無黨身分參選新埤鄉長選舉,他的胞妹助選,委託不知情廠商製作「全力支持民進黨唯一提名」布條宣傳,當時另一名無黨籍林姓參選人認爲,潘和源宣傳自己爲民進黨唯一提名人屬不實內容,易對民進黨支持者造成誤導,涉嫌違反選罷法傳播不實罪,向警方報案,潘和源和胞弟、胞妹被檢方依違反選罷法起訴。
一審屏東地院判決潘等3人均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爲,潘和源身爲黨員,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未獲黨提名,民進黨作爲臺灣主要政黨,是否提名候選人會影響支持者投票意向,改判有期徒刑8個月,其餘2人則維持無罪判決。
潘和源不服判決,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爲,二審判決無違誤,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由於鄉長補選在即,地方政壇人士表示,第19屆鄉長是由潘和源與曾任鄉長、鄉代會主席的林愛玲、前鄉長國民黨何耀榮三國大戰,而之前縣府曾指派縣長室前秘書吳志江代理鄉長,這些檯面上人物都有可能,但是綠營在輸掉長治補選之後,縣長在新埤補選有輸不得的壓力,是否會另外推舉其他人選也未可知。
地方政壇人士說,新埤的特點是要打「陸戰」,空降空戰沒有根基很難獲勝,唯一可以預測的是,周春米縣長在任內首度輔選長治鄉長補選即嘗敗跡,與前縣長潘孟安輔選所向無敵,實在有不能再輸的壓力,補選將成縣長暖身前哨戰,非常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