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從基泰大直鄰損和東星大樓倒塌 看建物瑕疵擔保責任與風控
從基泰大直鄰損和東星大樓倒塌,看建物瑕疵擔保責任與風險控管。(圖/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品觀點)
臺北市中山區「基泰大直」建案,7日晚間因連續壁施工強度不足,造成鄰近民宅龜裂下陷,又正值921地震的24週年前夕,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於上週四(14日)舉辦「建築物瑕疵擔保責任與風險控管機制座談會」,雲林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名譽教授蘇南表示營造廠雖然屬於建商投資的子公司,但法律上就是兩個獨立法人,受害民衆要向建商求償不易,前內政部地政司長王靚琇也直指政府想設立建商法來管理規範,但阻力實在太大迄今仍是空中樓閣。
逢甲大學日前舉辦建物暇疵擔保責任與風險控管機制座談會,前地政司長王靚琇(右二)呼籲立法規範建商。(圖/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
蘇南以基泰大直爲例,表示連續壁崩了,造成旁邊民房受損,按照民法這是營造廠的責任,即使今天福益營造廠就是基泰投資的,但建商和營造廠是兩個獨立法人,在這樣的風險隔離下,未來在法律攻防上基泰是起造人,也只是業主的身份,很難被追究責任 ,至於現在大家爲何都要找建商,蘇南直白地說「因爲基泰有58億元,反正錢賺得多,隨便你去罵。」
逢甲大學建築系講師同時也是設計公司經理楊斯閔,則以921地震爲例,表示當年臺北震度只有四級,東星大樓因結構問題造成倒塌,造成87人死亡,經過土木鑑定與法院判決,倒塌主因爲宏國建設偷工減料造成。
楊斯閔表示東星大樓因結構設計有問題,被判賠3.3億元,然而災民一毛錢都沒拿到,國賠的比例還比法人多,受災戶非常辛苦,重建之路很漫長,這個建商目前卻還存在着,到底是好或不好的建設公司,讓大家自己去判斷,時間一久,大家都會忘記過去的事,建議可以從司法院網站或公共工程委員會,去查看建商或負責人過去的歷史。
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教授陳建元也以實務狀況說明,「東星大樓後來好像因爲施工不良或者偷工減料,以前很多施工真的很隨便,現場寶特瓶垃圾都亂丟,反正混擬土倒下去就不知道,建築師有辦法一直在第一線監工嗎?營造廠對小包可否嚴格控管,建築師真的按圖施工,都會呈現出建案品質。」
因此王靚琇表示不動產交易過程中,從營造到仲介代銷等對專業人員管理,都有管理規範,唯獨最大咖的建商卻沒有任何產業規範,不動產開發商的角色,從屯地獵地,產品規劃,工程施工,主導一切的進行,建商角色無所不在,但卻有很多一人建設公司,政府機關本來就要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來處理,營建署曾經研究立法規範建商,但最後卻以一萬多家的建商,要用建商法來規範,會逼到小建商無法存在,王靚琇忍不住質問這是理由嗎? 汰弱扶強,對消費者不是好的嗎?
王靚琇也舉例目前預售屋爭議問題多來自建商,但建商規範卻遲遲無法立法,主要就是反對力量太大,她除了呼籲適度對建商規範,從行政立法到人員懲戒,都不失爲一個方法,甚至可設一個營保基金,讓消費者知道有一個保障,同時不管建設公司大小,能讓每個從業人員都必須知道,在這個行業中要服從甚麼樣的倫理和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