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小姊妹「走進碧潭溺斃」!狠母殺人罪起訴 國民法官審理
▲簡姓女子涉嫌殺害2名女兒,被依殺人重罪提起公訴。(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下同)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新北市簡姓女子疑因與夫家相處不睦,7月初帶着2名還在念小學的女兒到新店碧潭,以幫忙拍照爲由,騙小姊妹下水,然後狠心放手看小姊妹溺斃,事後還一度回到事發現場,臺北地檢署調查後,28日依殺人等罪起訴簡女,全案將交由臺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
據瞭解,34歲簡姓女子與丈夫結婚11年,過去都住在大陸湖南省,2023年帶着1對小女兒回臺灣,與夫家公婆同住,平時丈夫外出工作,在家帶小孩的簡女疑因生活習慣等問題,曾與公婆發生摩擦,認爲遭到刁難而心生不平。
7月2日上午8時許,簡女與家人發生口角後,便帶着2個女兒搭計程車前往碧潭,並用「媽媽幫妳們拍照」爲由,牽着2個女兒下水,接着放手看着孩子被水沖走,簡女隨後跳入水中,不久後又獨自游回岸邊。
3日下午4時許,簡女再度嘗試走到事發地點附近,於晚間自行走到碧潭派出所報案,簡女被依殺人等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檢察官以有逃亡、滅證之虞等理由,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小姊妹的遺體經尋獲後,相驗身上均無明顯外傷,研判是生前落水溺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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